韵脚:去七志
平仄:平 仄 仄 仄 平 仄
拼音: bù|fǒu gǎn 4 4 xīn dí|dì|de shì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敢】1. 有勇气,有胆量:勇~。果~。~闯。~死队。~作~为。~怒而不~言。 2. 谦辞,“不敢”的简称,冒昧的意思:~问。~请。~烦。 3. 方言,莫非:~许。~怕。~是哥哥回来了?
【敢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覽切,音。《說文》進取也。《九經字樣》从。,上下相付持也。隷變作敢。《書·益稷》誰敢不讓,敢不敬應。又《盤庚》敢恭生生。《疏》有人果敢奉用進進於善言,好善不倦也。又《儀禮·士虞禮》敢用絜牲剛鬣。《註》敢,冒昧之辭。《疏》凡言敢者,皆是以觸尊,不自明之意。又《博雅》敢,衂也。《廣韻》勇也,犯也。《增韻》忍爲也。
【做】1. 进行工作或活动:~活。~事。~工。~手脚(暗中进行安排)。 2. 写文:~诗。~文章。 3. 制造:~衣服。 4. 当,为:~人。~媒。~伴。~主。~客。看~。 5. 装,扮:~作。~功。~派。 6. 举行,举办:~寿。~礼拜。 7. 用为:芦苇可以~造纸原料。 8. 结成(关系):~亲。~朋友。 网
【做】《正字通》俗作字,字彙租去聲。又音佐,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,分作做爲二,非。互見作字註。
【昧】1. 暗,不明:幽~。~旦(清晨还未明亮时)。 2. 昏,糊涂,不明白:愚~。蒙~。素~平生(一向不认识)。 3. 目不明:“目不别五色之章为~”。 4. 隐藏,隐瞒:暧~。~心(违背良心做坏事)。 5. 冒犯:冒~(多作谦辞)。
【昧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佩切,音妹。《說文》旦明也。一曰闇也。《博雅》冥也。《易·屯卦》天造草昧。《疏》昧謂冥昧。《書·堯典》宅西曰昧谷。《傳》昧,冥也。日入於谷而天下冥,故曰昧谷。又《書·太甲》先王昧丕顯。《疏》昧是晦冥,是未明,謂夜向晨也。《詩·鄭風》士曰昧旦。又《書·仲虺之誥》兼弱攻昧。《傳》闇則攻之。又《左傳·文二十六年》楚王是故昧於一來。《註》昧,猶貪冒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路幽昧以險隘。《註》幽昧,不明也。又樂名。《禮·明堂位》《昧》,東夷之樂也。又縣名。《類篇》在益州。又與沬同
【心】1. 人和高等动物体内主管血液循环的器官(通称“心脏”):~包。~律。~衰。~悸。 2. 中央,枢纽,主要的:~腹。中~。 3. 习惯上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情况,感情等:~理。~曲。~魄。~地。~扉。衷~。~旷神怡。人~惟危。
【心】《唐韻》息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林切。《說文》人心,土藏,在身之中。象形。博士說以爲火藏。《徐曰》心爲大火,然則心屬火也。《玉篇》《廣韻》訓火藏。又《荀子·解蔽篇》心者,形之君也,而神明之主也。《禮·大學疏》總包萬慮謂之心。又《釋名》心,纖也。所識纖微無不貫也。又本也。《易·復卦》復其見天地之心乎。《註》天地以本爲心者也。《正義曰》言天地寂然不動,是以本爲心者也。《禮·禮器》如松柏之有心也。《註》得氣之本也。《孔疏》得氣之本,故巡四時,柯葉無凋攺也,心謂本也。又中也。心在身之中。《詩序》情動于中。
【的】◎ 真实,实在:~确。~当(dàng )。~情。~真。~证。 | ◎ 箭靶的中心:中(zhòng )~。有~放矢。众矢之~。目~(要达到的目标、境地)。 | 1.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:美丽~。 2.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:唱歌~。 3.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:他~衣服。 4. 助词,用在句末,表示肯定的语气,常与“是”相应:这句话是很对~。 5. 副词尾,同“地2”。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7. 服侍:~父母。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