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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减贺家湖——【中吕】满庭芳_感兴简王公

韵脚:上平十一模

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1|0|0 jiǎn bù|fǒu hú hè

不减贺家湖释义

【家】1.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:~庭。~眷。~长(zhǎng )。~园。~谱。~塾。~乡。~风。~训。~规。~喻户晓。如数~珍。  2. 家庭所在的地方:回~。老~。安~。  3. 居住:“可以~焉”。  4.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、亲属:~祖。~父。~翁。~母。~慈。  5. 家里养的,不是野生的:~畜。~禽。  6.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:酒~。农~。  7.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:专~。行(háng )~。作~。科学~。  8. 学术流派:儒~。法

【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

【减】1. 由原有数量中去掉一部分:~价。~员。缩~。削~。偷工~料。  2. 降低程度,衰退:~轻。~弱。~少。~色。~产。~免。~缓。

【减】《玉篇》古斬切,音減。俗減字。(減)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斬切,音鹼。《說文》損也。《玉篇》少也,輕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主其減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番條之山,減水出焉。又岐山亦出減水,東南流注于江。又姓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減宣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下斬切,音豏。又《集韻》公陷切,音。義同。 俗作减,非。(減)漢典考證:〔又姓。《前漢·酷吏傳》減宣。〕 謹按漢書作咸,史記作減。前漢改史記。 考證:〔又姓。《前漢·酷吏傳》減宣。〕 謹按漢書作咸,史記作減。前漢改史記。 zdi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【湖】1. 陆地上聚积的大水:~泊。~泽。~滩。~荡。~光山色。  2. 指中国湖北省和湖南省:两~。~广。  3. 指中国湖州(旧地名,在今浙江省吴兴县):~笔。~绉。 典

【湖】《唐韻》戸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洪孤切,音胡。《說文》大陂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楊州,其浸五湖。《水經注》五湖,謂長塘湖,太湖,射貴湖,上湖,滆湖。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湖水,出桃林塞之夸父山。又州名。《廣輿記》屬浙江,吳曰吳興,隋唐曰湖州,今爲湖州府。

【贺】1. 庆祝,祝颂:祝~。~喜。~词。~电。~礼。  2. 姓。

【贺】《唐韻》胡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佐切,音侉。《說文》以禮物相奉慶也。《詩·大雅》四方來賀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以賀慶之禮,親異姓之國。《禮·郊特牲》昏禮不賀人之序也。又《玉藻》有慶,非君賜不賀。《後漢·禮儀志》每月朔、歲首爲大朝受賀。又《廣韻》賀,勞也,加也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賀,儋也。自關而西,隴、冀以往謂之賀。凡以驢馬馲駝載物者謂之負他,亦謂之賀。《唐書·郝處俊傳》羣臣皆賀戟侍。又姓。《玉海》賀氏,漢侍中慶純避安帝諱,攺爲賀。又複姓。《正字通》賀蘭、賀拔,皆複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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