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bù|fǒu 3 liǎo|le huàn 4 gè|gě guān yīn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枉】1. 弯曲,弯屈,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:~道。矫~过正。贪脏~法。~己正人(自己身子不正,倒去矫正别人)。 2. 冤屈:~死。冤~。 3. 屈就,用于别人,含敬意:~驾(a.称对方来访自己;b.请对方往访他人)。~顾(称对方来访自己)。~临(称对方来访自己)。 4. 徒然,空,白:~然。~自。~费心机。
【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迂往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嫗往切,汪上聲。《說文》衺曲也。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木熙者舉梧檟,據句枉。又人之不直者,亦謂之枉。《論語》舉直錯諸枉。又屈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秋,命有司申嚴百,毋或枉橈。又冤也。《唐書·高仙芝傳》軍中皆呼枉。又枉駕。《戰國策》聶政曰: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。又枉矢,有三義:一《周禮·夏官·司弓矢》枉矢利火射。註今之飛矛是也。或謂之兵矢。一《禮·投壺》主人謂曰:某有枉矢哨壺,請以樂賓。《註》謙言不直之矢也。一星名。《考異郵》枉矢,狀如流星,蛇行有尾。又《類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【唤】◎ 呼叫,喊:~起。~醒。叫~。召~。呼~。
【唤】《唐韻》呼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玩切,音煥。《說文》呼也。《王褒·洞簫賦》哮呷喚。《註》大聲也。又《韓愈·贈同遊詩》喚起窻全曙。《註》黃庭堅云:喚起,禽名,聲如人,絡繹員轉淸亮,偏於春曉鳴,江南謂之春煥。《復齋復錄》予嘗讀唐顧渚山茶記曰:顧渚山中有鳥,如鸜鵒而色蒼,每至正二月作聲,曰春起也,三四月云春去也,採茶人呼爲煥春鳥。《說文》古通作奐。《玉篇》本作嚾。《集韻》亦作讙。
【做】1. 进行工作或活动:~活。~事。~工。~手脚(暗中进行安排)。 2. 写文:~诗。~文章。 3. 制造:~衣服。 4. 当,为:~人。~媒。~伴。~主。~客。看~。 5. 装,扮:~作。~功。~派。 6. 举行,举办:~寿。~礼拜。 7. 用为:芦苇可以~造纸原料。 8. 结成(关系):~亲。~朋友。 网
【做】《正字通》俗作字,字彙租去聲。又音佐,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,分作做爲二,非。互見作字註。
【个】1. 量词:三~月。洗~澡。 2. 单独的:~人。~性。~位。 3. 身材或物体的大小:高~子。 4. 用在动词与补语中间,以加强语气:笑~不停。吃~饱。 | ◎ 〔自~兒〕自己。
【观音】音Guānyīn见“观世音”典
【观音】世音。唐时避太宗李世民讳,省称观音。唐张说《观音菩萨像颂》:“我闻上古有圣人,心入羣有,身包大空,普观一切音声,其名曰观音菩萨。”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事始二》:“天下寺立观音像,盖本于唐文宗好嗜蛤蜊。”《红楼梦》第八八回:“这样説来,老太太做了观音,你就是龙女了。”参见“观世音”。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