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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以其财为礼——杂剧·吕蒙正风雪破窑记

韵脚:上十一薺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qí|jī wéi|wèi lǐ cái bù yǐ

不以其财为礼释义

【其】1. 第三人物代词,相当于“他(她)”、“他们(她们)”、“它(它们)”;“他(她)的”、“他们(她们)的”、“它(们)的”:各得~所。莫名~妙。三缄~口。独行~是。自食~果。  2. 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那”、“那个”、“那些”:~他。~余。~次。文如~人。名副~实。言过~实。  3. 那里面的:~中。只知~一,不知~二。  4. 连词,相当于“如果”、“假使”:“~如是,熟能御之?”  5. 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:“~如土石何?”  6. 词尾,在副词后:极~快乐。大概~。 | ◎ 〔郦食(

【其】〔古文〕丌亓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之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音碁。《韻會》指物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其旨遠,其辭文。《詩·大雅》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《書·西伯戡黎》今王其如台。《詩·周南》灼灼其華。《玉篇》辭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之切,音姬。《韻會》語辭。《書·微子》若之何其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《史記·酈生傳》酈生食其者,留高陽人也。《註》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《前漢·楚元王傳》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《註》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礼】1. 社会生活中,由于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仪节:婚~。丧(sāng)~。典~。  2. 符合统治者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:~教(jiào)。~治。克己复~。  3. 表示尊敬的态度和动作:~让。~遇。~赞。~尚往来。先~后兵。  4. 表示庆贺、友好或敬意所赠之物:~物。~金。献~。  5. 古书名,《礼记》的简称。  6. 姓。

【礼】《集韻》禮古作礼。註詳十三畫。(禮)〔古文〕礼《廣韻》盧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弟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蠡。《說文》禮,履也,所以事神致福也。《釋名》禮,體也。得其事體也。《韻會》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,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,使各得其敘之謂禮。又姓。《左傳》衞大夫禮孔。 《徐鉉曰》五禮莫重於祭,故从示。豊者,其器也。

【财】◎ 金钱和物资:~产。~富。~经。~贸。~东。~政。~务。~会(kuài )。 典

【财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昨哉切《集韻》牆來切,音裁。《說文》人所寶也。《徐曰》可入用者也。《玉篇》納財,謂食穀也,貨也,賂也。《易·繫辭》何以聚人曰財。《註》財,所以資物生也。《書·禹貢》底愼財賦。《傳》所愼者,財貨貢賦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九賦斂財賄。《註》財,泉穀也。《禮·坊記》先財而後禮。《註》幣帛也。又《禮器》設於地財。《註》財,物也。各是土地之物。又與裁通。《易·泰卦》后以財成天地之道。《釋文》財,荀作裁。《爾雅·釋言疏》裁、財音義同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民里社各自財以祠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作自裁。又與材通

【不以】1.不为,不因。《礼记·表记》:“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,不以大言受小禄。”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大夫何罪,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。”2.不用;不靠。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离娄之明,公输子之巧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”宋曾巩《上欧蔡书》:“故其言无不信听,卒能成贞观太平,刑置不以,居成康上。”洪深《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》下篇:“合作完成演出,而不以自身取胜,不独立吸引注意。”3.无论;不管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潞王清泰二年》:“或事应严密,不以其日;或异日听於閤门奏牓子,当尽屏侍臣,於便殿相待。”《元史·刑法志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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