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cān|shēn|cēn|sān tā zēng|céng mù sì cháo sān
【参】1. 加入在内:~加。~与。~政。~赛。~议。 2. 相间,夹杂:~杂。~半。 3. 检验,用其他有关材料来研究,考证某事物:~考。~照。~省(xǐng)(检验省察)。~看。~阅。~检。 4. 探究,领悟:~悟。~透。~破。~禅。 5. 旧指下级进见上级:~见。~拜。 6. 弹劾,向皇帝告状:~奏。~劾。~革。 | 1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:~商(“参星”和“商星”,此出则彼没,两不相见;喻亲友隔离不得相见或彼此对立不和睦)。~辰卯酉(“辰星”即商星,参星酉时现于西方,辰星卯时出于东方;喻互不相
【参】〔古文〕朁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倉含切,音驂。《集韻》謀度也,閒厠也。又《玉篇》相謁也。《廣韻》參,承也,覲也。又《增韻》干與也,參錯也。又《韻會》三相參爲參,五相伍爲伍。《易·繫辭》參伍以變。《韻會》左傳,自參以上。周禮,設其參。皆謂三相參列也。後世參軍,參謀,參知政事,蓋取此義。又星名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參爲白虎三星,直者是爲衡石。《註》參三星者,白虎宿中,東西直似稱衡也。又《唐韻》所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疏簪切,音森。《說文》商星也。本作曑,从晶聲。《徐曰》其上晶與星同義也。今文作參。
【他】1. 称你、我以外的第三人,一般指男性,有时泛指,不分性别:~们(可包括男性和女性)。~杀。 2. 别的,另外的:~人。~日。~乡。~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其~。 3. 虚指:睡~一觉。
【他】《廣韻》託何切《正韻》湯何切,音拖。與佗它通。彼之稱也,此之別也。《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》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又《小雅》人知其一,莫知其他。又《玉篇》誰也。又邪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君子正而不他。又凡牛馬載物曰負他。又《集韻》唐佐切,同。亦畜負物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不被創刃,怖而死者,他他藉藉,塡坑滿谷。《註》他音〈口〉。言禽獸僵死交相積也。又《正字通》方言呼人曰他。讀若塔平聲。
【曾】1.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~祖父。~孙。 2. 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 3. 竟,简直,还(hái ):“以君之力~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 4. 姓。 | 1. 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~经。未~。何~。~几何时。 2. 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 )。 典
【曾】《唐韻》昨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徂稜切,音層。《說文》詞之舒也。从八从曰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曾从。,古文窻字。下从曰,上从八,象氣之分散也。經典相承,隷省作曾。《詩·大雅》曾莫惠我師。《論語》曾是以爲孝乎。《孟子》爾何曾比予於是。又《廣韻》經也。《增韻》嘗也。《韻會》乃也,則也。又與層通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登閬風之曾城兮。《文選》作層城。又《廣韻》作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咨騰切,音增。《書·武成》惟有道曾孫周王發。《爾雅·釋親》王父之考爲曾祖,孫之子爲曾孫。《註》曾,猶重也。又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
【暮四朝三】《庄子·齐物论》:“狙公赋芧,曰:‘朝三而暮四。’众狙皆怒。曰:‘然则朝四而暮三。’众狙皆悦。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,亦因是也”。原指说法、做法有所变换而实质不变。宋辛弃疾《洞仙歌》词:“悠悠今古事。得丧乘除,暮四朝三又何异。”清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下·宾白》:“其实‘尖新’即是‘纤巧’,犹之暮四朝三,未尝稍异。”2.比喻反复无常。宋乐史《绿珠传》:“至有享厚禄,盗高位,亡仁义之性,怀反復之情,暮四朝三,惟利是务,节操反不若一妇人,岂不愧哉!”明孙仁孺《东郭记·媒妁之言》:“婚姻簿中应细览,俺姐姐只解清谈,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