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四職
平仄:仄
拼音: chì
【敕】1. 帝王的诏书、命令:~命。~书。~封。奉~。宣~。 2. 告诫:申~。戒~。 3. 古同“饬”,整顿。
【敕】《廣韻》恥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蓄力切,音勅。《說文》試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敕勞。《註》敕者,相約敕也。亦爲勞苦。《釋名》敕,飭也,使自警飭,不敢廢慢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余每讀虞書,至於君臣相敕。《後漢·安帝紀》能敕身率下。《韓非子·主道篇》賢者敕其才,君因而任之。又《後漢·光武紀註》漢制度曰:帝之下書有四。一曰策書,二曰制書,三曰詔書,四曰誡敕。誡敕者,謂敕刺史太守。《正字通》宋敕或用之於獎諭,非敕初意。明制,差遣諸臣,予敕行事,備載職守,申以勉詞。凡褒嘉責讓,用敕,詞皆散文。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,始用四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