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
拼音: 4 dān shū
【赐】1. 给,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:~予。~死。赏~。恩~。 2. 敬辞:请~教。希~函。 3. 赏给的东西,给予的好处:厚~。受~良多。
【赐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斯義切,思去聲。《說文》予也。《篇海》錫也。《禮·曲禮》三賜不及車馬。《註》三賜,三命也。《疏》受命卽受賜。又《玉藻》凡賜,君子與小人不同日。又《公羊傳·僖二年》虞郭之相救,非相爲賜。《註》賜,猶惠也。又《玉篇》賜,施也,空盡也。又姓。《玉海》齊大夫子賜之後。 《正字通》俗作,非。
【丹书】以朱笔记载犯人罪状的文书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“初,斐豹,隶也,著於丹书。”杜预注:“盖犯罪没为官奴,以丹书其罪。”三国魏曹操《度关山》诗:“有燔丹书,无普赦罪。”《文选·陆机<谢平原内史表>》:“苟削丹书,得夷平民。”李周翰注:“丹书,定罪之书。”2.传说中赤雀所衔的瑞书。《吕氏春秋·应同》:“及文王之时,天先见火,赤乌衔丹书集於周社。”《史记·周本纪》“生昌,有圣瑞”张守节正义引《尚书帝命验》:“季秋之月甲子,赤爵衔丹书入于酆,止于昌户。其书云:‘敬胜怠者吉,怠胜敬者灭……以不仁得之,不仁守之,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