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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我搭伏定书案——杂剧·感天动地窦娥冤

韵脚:去二十八翰

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 平 仄

拼音: àn dìng wǒ dài|dāi shū dā fú

待我搭伏定书案释义

【案】1.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~子。~板。书~。条~。拍~而起。  2. 提出计划、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:档~。备~。议~。提~。方~。有~可查。~卷。~牍。  3. 事件,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:惨~。血~。~件。~例。~犯。破~。  4.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:举~齐眉(形容夫妻相敬)。  5. 同“按”。

【案】《唐韻》烏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旰切《正韻》於幹切,音按。《說文》几屬。《徐曰》案,所凭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王大旅上帝,則張氊案。朝日祀五帝,設重帟重案。又食器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夫人享諸侯,案十有二寸。《註》玉案十有二列也。又氣之法有木案。《後漢·歷志》爲室三重,密布緹縵,室中以木爲案。又界也。《齊語》參國起案。又次第也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吏民皆案堵如故。又作按,考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案之當今之務。《丙吉傳》無所案驗。又撫也。《史記·孟嘗君傳》案劒以前。又《正字通》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。又著書

【定】1. 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  2. 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  3.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  4.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  5. 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  6. 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  7. 姓。

【定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徑切,庭去聲。《說文》安也。《增韻》靜也,正也,凝也,決也。《易·說卦》天地定位。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禹貢》震澤底定。又《禮·王制》論進士之賢者,以告於王,而定其論。《註》謂各署其所長也。又止也。《書·洛誥》公定,予往已。《註》成王欲周公止洛,自歸往宗周也。又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羹定。《註》定猶熟也。《疏》熟卽止,故以定言之。又《諡法》純行不差,安民法古,曰定。又州名。漢中山郡,唐改定州,以安定天下爲名。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左澤曰定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
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待】1. 等,等候:~到。~旦。拭目以~。  2. 以某种态度或行为加之于人或事物:对~。招~。~遇。~人接物。  3. 将,要(古典戏曲小说和现代某些方言的用法):正~出门,有人来了。 | ◎ 停留,逗留,迟延:你~一会儿再走。 典

【待】《唐韻》徒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蕩亥切,音殆。《說文》竢也。《易·繫辭》君子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。《禮·儒行》儒有席上之珍,以待聘。又《增韻》遇也。《論語》以季孟之閒待之。又備禦也。《魯語》率大讎。以憚小國,其誰云待之。又叶直里切,音峙。《魏文帝·浮海賦》衆帆張,羣櫂起,爭先逐進,莫適相待。又叶時吏切,音侍。《荀子·成相篇》治之志後埶富,君子誠之,好以待。富音沸。又叶徒帝切,音兌。《歐陽修·祭龍文》浸潤收畜,足支一歲。旱則來告,否則當待。又叶杜兮切,音啼。《屈原·離騷》路修遠以多艱兮,騰衆軍使徑待。路

【书】1. 成本的著作:~籍。~刊。~稿。~香。~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~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  2. 信:~信。~札。~简。~函。  3. 文件:证~。说明~。  4. 写字或写的字:~法。~写。~桌。~案。~画。  5. 写文章:大~特~。罄竹难~。  6. 字体:草~。隶~。楷~。  7. 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  8.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~。听~。

【搭伏】倚靠俯伏。元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四折:“待我搭伏定书案,歇息些儿咱。”元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二本第一折:“红娘呵,我则索搭伏定鮫綃枕头儿上盹。”元刘唐卿《降桑椹》第二折:“有此人在后园中焚罢香,搭伏着香案,盹睡着了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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