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
拼音: dāng|dàng dé|děi|de chán tóu
【当】1. 充任,担任:充~。担(dān )~。~之无愧。 2. 掌管,主持:~家。~权。~政。 3.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:~时。~代。~初。~今。~即(立即)。~年。~街。~院。 4. 面对着:~面。~机立断。首~其冲。 5. 相称,相配:旗鼓相~。~量(liáng)。 6. 应该:应~。理~。老~益壮。 7. 抵敌:万夫不~之勇。 8. 判罪,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:该~何罪。 9. 顶端,头:瓦~。 10. 象声词,金属撞击的声音。 | 1. 合宜:恰~。适~。妥~。 2. 抵得上,等于:
【当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郞切,黨平聲。《說文》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又《玉篇》任也。《論語》當仁不讓於師。《晉語》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《註》當,猶任也。又《廣韻》敵也。《禮·王制》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》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又直也。《禮·內則》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又遇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《禮·曲禮》當食不歎。又適可也。《易·履卦》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逢滑當公而進。《註》當公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缠头】hántóu(1)[decoratingbrocaderoundtheheadinancientactors]∶指古代艺人把锦帛缠在头上作装饰(2)[presentactorswithbrocade]∶演毕,客人赠艺人的锦帛;后作为送给艺人礼物的通称五陵少年争缠头。——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(3)[whiteclothroundtheheadinHuinationality]∶回族人以白布包头
【缠头】歌舞艺人表演完毕,客以罗锦为赠,称“缠头”。唐杜甫《即事》诗:“笑时花近眼,舞罢锦缠头。”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一五引《唐书》:“旧俗,赏歌舞人,以锦綵置之头上,谓之‘缠头’。”2.后来又作为赠送妓女财物的通称。宋陆游《梅花绝句》:“濯锦江边忆旧游,缠头百万醉青楼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二:“当日取出十两银子送与王赛儿,做昨日缠头之费。”郁达夫《日本竹枝词》之九:“公子缠头随手掷,买花原为卖花人。”3.我国回族和维吾尔族,有一部分人习以白布缠头,清代官书或文籍中常称为缠头、缠头回或缠回。《林则徐日记·道光二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