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七之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zhī cháng|zhǎng dào zhòng|chóng xī gè|gě lì chūn yuán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之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氣,則無不之也。又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又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又變也。《
【长】1. 两端的距离:~度。 2. 长度大,与“短”相对,指空间,亦指时间:~短。~空。~短句(词的别名)。~夜(a.漫长的黑夜;b.喻黑暗的日子)。~风破浪(喻志趣远大)。~歌代哭(以歌代哭)。 3. 优点,专精的技能:特~。专~。各有所~。 4. 对某事做得特别好:他~于写作。 | 1. 生长,成长:~疮。 2. 增加:~知识。 3. 排行第一的:~子。~兄。~孙。 4. 辈分高或年纪大:~辈。~者。家~。 5. 领导人;负责人:部~。校~。
【长】〔古文〕镸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直良切《正韻》仲良切,音場。《增韻》短之對也。《孟子》今交九尺四寸以長。《前漢·田橫傳》尺有所短,寸有所長。又久也。《詩·商頌》濬哲維商,長發其祥。《箋》長,猶久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,以其不自生,故能長生。又遠也。《詩·魯頌》順彼長道,屈此羣醜。《箋》長,遠也。《古詩》道路阻且長。又常也。《陶潛·歸去來辭》門雖設而長關。《李商隱詩》風雲長爲護儲胥。又大也。《世說新語補》願乗長風,破萬里浪。又善也。《晉書·樂廣傳》論人必先稱其所長。《唐書·韓琬傳》文藝優長。又《博
【道】1. 路,方向,途径:~路。铁~。志同~合。 2. 指法则、规律:~理。~德。~义。得~多助,失~寡助。 3. 学术或宗教的思想体系:~学。传~。修~。 4. 方法,办法,技术:门~。医~。 5. 指“道家”(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,主要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) 6. 指“道教”(中国主要宗教之一,创立于东汉):~观(guàn )。~士。~姑。~行(háng )(僧道修行的功夫,喻技能和本领)。 7. 指某些反动迷信组织:会~门。一贯~。 8. 说,讲:~白。常言~。能说会~。 9. 用
【道】〔古文〕衟《唐韻》徒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杜皓切,陶上聲。《說文》所行道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一達謂之道路。《詩·小雅》周道如砥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。又《廣韻》理也,衆妙皆道也,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一隂一陽之謂道。《又》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《書·大禹謨》道心惟微。又順也。《書·禹貢》九河旣道。《註》順其道也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江黃道柏。《註》道國,在汝南安陽縣南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漢屬零陵郡,唐營州,攺道州。又當道,草名。《博雅
【重】1. 分(fèn)量较大,与“轻”相对:~负。~荷。~量(liàng )。~力。举~。负~。 2. 程度深:~色。~病。~望。~创。 3. 价格高:~价收买。 4. 数量多:~金聘请。眉毛~。~兵。 5. 主要,要紧:~镇。~点。~任。~托(国家重大的托付)。~柄。 6.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:~视。尊~。器~。隆~。 7. 言行不轻率:慎~。自~。 | 1. 再:~复。~申。~版。~沓(重复繁冗)。~阳。~逢。 2. 〔~庆〕地名,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,地处中国西南。 3. 层:~叠。~霄。
【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柱用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儲用切,音緟。《說文》厚也。《增韻》輕之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夫茅之爲物薄,而用可重也。《禮·王制》輕任幷,重任分。又《廣韻》更爲也。《博雅》重,再也。又難也。《戰國策》臣之所重處重留也。《註》重,猶難也。《前漢·淮南王傳》文帝重自切責之。《註》如淳曰:重,難也。又貴也。《戰國策》張儀之殘樗里疾也,重而使之。《註》重,猶貴也。又尊也。《禮·祭統》所以明周公之德,而又以重其國也。《註》重,猶尊也。又尚也。《禮·緇衣》臣儀行不重辭。《註》重,猶尚也。《疏》爲臣之法,不尚虛華之
【羲】1. 〔伏~〕中国神话中人类的始祖,和“女娲”、“神农”并称太古的三皇。简称“羲”,如“~皇”,“~炎”(伏羲和炎帝。炎帝即神农),“~轩”(伏羲和轩辕),“~黄”(伏羲和黄帝),“~经”(即《易经》,传说《易经》八卦为伏羲所作),“~文”(伏羲和文王,传说伏羲画八卦,文王作卦辞)。 2. 〔~和〕a.“羲氏”、“和氏”,传说中掌天文历法的官吏;b.神话中驾日车的神;c.神话中太阳的母亲;d.中国汉代王莽时所设官名。 3. 姓。
【羲】《廣韻》許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虛宜切,音犧。《說文》气也。从兮,義聲。又伏羲,大皡,三皇之最先。◎按易繫辭作包犧。釋文云:包本又作庖,孟京作伏。犧字又作羲,孟京作戲。又《書·堯典》乃命羲和。《傳》重黎之後,羲氏,和氏,世掌天地四時之官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堯卿羲仲之後。〇按說文在兮部。今從正字通倂入。
【个】1. 量词:三~月。洗~澡。 2. 单独的:~人。~性。~位。 3. 身材或物体的大小:高~子。 4. 用在动词与补语中间,以加强语气:笑~不停。吃~饱。 | ◎ 〔自~兒〕自己。
【丽春园】“丽春院”。相传是名妓苏卿的住处。后来成为艺妓歌女的居处或妓院的通称。元吴昌龄《端正好·美妓》套曲:“莫不是丽春园苏卿的后身,多应是西厢下鶯鶯的影神。”元关汉卿《金线池》第二折:“留得黄金等身在,终须买断丽春园。”元李寿卿《度柳翠》第三折:“好也囉!你是一箇丽春院柳盗跖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三二回:“伯爵在旁説道:‘乔上尊,你请坐,交他侍立。丽春院粉头供唱递酒是他的职分,休要惯了他。’”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