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dào yǔ|yù|yú nǐ jiào fāng sī yào|yāo dié bàn
【道】1. 路,方向,途径:~路。铁~。志同~合。 2. 指法则、规律:~理。~德。~义。得~多助,失~寡助。 3. 学术或宗教的思想体系:~学。传~。修~。 4. 方法,办法,技术:门~。医~。 5. 指“道家”(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,主要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) 6. 指“道教”(中国主要宗教之一,创立于东汉):~观(guàn )。~士。~姑。~行(háng )(僧道修行的功夫,喻技能和本领)。 7. 指某些反动迷信组织:会~门。一贯~。 8. 说,讲:~白。常言~。能说会~。 9. 用
【道】〔古文〕衟《唐韻》徒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杜皓切,陶上聲。《說文》所行道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一達謂之道路。《詩·小雅》周道如砥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。又《廣韻》理也,衆妙皆道也,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一隂一陽之謂道。《又》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《書·大禹謨》道心惟微。又順也。《書·禹貢》九河旣道。《註》順其道也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江黃道柏。《註》道國,在汝南安陽縣南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漢屬零陵郡,唐營州,攺道州。又當道,草名。《博雅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你】1.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~厂。~方。 2. 泛指任何人:~死我活。
【教坊】agrave;ofǎng[officeinchargeofimperialmusic]古时管理宫廷音乐、舞蹈、戏曲的官署名属教坊第一部。——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
【教坊】宫廷音乐的官署。专管雅乐以外的音乐、舞蹈、百戏的教习、排练、演出等事务。唐武德后在禁中设内教坊,其官隶属太常;武则天改称为“云韶府”。神龙年间恢复旧称。玄宗开元二年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,洛阳、长安又各设左右教坊二所,以中官为教坊使,从此不隶属太常。宋元两代亦有教坊;明代教坊司,隶属礼部。至清雍正时始废。南唐李煜《破阵子》词:“最是仓皇辞庙日,教坊犹奏别离歌,垂泪对宫娥。”元白朴《梧桐雨》第二折:“嘱付你仙音院莫怠慢,道与你教坊司要迭办,把箇太真妃扶在翠盘间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五三回:“自从太祖皇帝定天下,把那
【司】1. 主管,操作:~法。~机。~令。~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~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b.复姓)。~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b.复姓)。~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b.复姓)。~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b.复姓)。 2. 官署名称:人事~。 3. 视察:~日月之长短。 4. 姓。
【司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息兹切《韻會》新兹切《正韻》相咨切,音思。《說文》臣司事於外者。《玉篇》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兹用不犯于有司。又《高宗肜日》王司敬民。又《周官》欽乃攸司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,典司五衆。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水、司木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貨,典司六職。又州名。《晉書·地理志》司州,漢司隸校尉所部。魏氏置司州。又《廣韻》姓也。《左傳》鄭有司臣。又《正字通》司徒,司馬,司空,皆複姓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相吏切,音笥。義同。《前漢·敘傳》民具爾瞻,困于二司。
【要】1. 索取:~账。~价。 2. 希望,想:~强。~好。 3. 请求:她~我给她读报。 4. 重大,值得重视的:重~。~人。~领。纲~。~言不烦。 5. 应该,必须:须~。 6. 将(jiāng):将~。快~。 7. 如果,倘若:~是。 8. 表选择:~么。~不。~不然。 | 1. 求,有所倚仗而强求:~求。~挟。 2. 古同“腰”。 3. 古同“邀”,中途拦截。 4. 古同“邀”,约请。 5. 姓。 典
【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消切,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又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又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又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又《廣韻》勒也。又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又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又衞圻之外,謂之要
【迭办】置办;筹措。元白朴《梧桐雨》第二折:“嘱付你仙音院莫怠慢,道与你教坊司要迭办。”元陈以仁《存孝打虎》第二折:“只为俺衣服难迭办,不得已在他人眉睫间。”元关汉卿《金线池》第一折:“全凭着五个字迭办金银,无过是恶、劣、乖、毒、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