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平
拼音: cháng|chǎng wǒ 4 fǎ zhuó|zháo|zhāo|zhe dǎo|dào
【场】1. 平坦的空地,多指农家翻晒粮食及脱粒的地方:~院。 2. 量词,指一事起迄的经过:下了一~雨。 3. 集,市集:赶~。 | 1. 处所,许多人聚集或活动的地方:~子。~地。~所。 2. 量词,用于文娱体育活动:~次。 3. 比赛地,舞台:上~。下~。粉墨登~。捧~。 4. 戏剧作品和戏剧演出中因场景变化或人物上下场而划分的段落:三幕五~。 5. 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:电~。磁~。
【场】《唐韻》直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仲良切,音長。《說文》祭神道也。《師古曰》築土爲壇,除地爲場。又收禾圃曰場。《詩·豳風》九月築場圃。《周禮·地官》場人掌國之場圃,而樹之果蓏。又校士曰文場。《班固·答賔戲》婆娑乎術藝之場。《沈佺期詩》累年同畫省,四海接文場。又戰爭之地曰戰場。李華有弔古戰場文。又釋氏開堂設戒曰選佛場。《傳燈錄》丹霞將應舉,道遇一禪客,曰:選官何如選佛。霞曰:選佛當往何所。客曰:江西馬大師出世,此選佛場也。又《集韻》尸羊切,音商。《揚子·方言》蚍蜉犁鼠之場謂之坻場,一曰浮壤。 場與埸別。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赴】1. 往,去:~京。~会。~任。~约。~宴。 2. 投入(某种境地),参加(某种行列):~战。~敌(加入对敌作战)。~难(nàn )。~义。 3. 古同“讣”,讣告。
【赴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芳遇切,音仆。《爾雅·釋詁》赴,至也。《疏》趨而至也。《說文》趨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《春秋傳》赴告用此字,今俗作訃,非是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赴以庚戌。又《韻補》叶直祜切。《傅咸·燕賦》逮來春而復旋,意眷眷而懷舊。一委身乃無二,豈攺適而更赴。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3. 仿效:效~。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6. 道家佛家的所
【着】1. 穿(衣):穿~。穿红~绿。~装。 2. 接触,挨上:~陆。附~。不~边际。 3. 使接触别的事物,使附在别的物体上:~眼。~笔。~色。~墨。~力。~想。~意(用心)。 4. 下落,来源:~落。 5. 派遣:~人前来领取。 6. 公文用语,表示命令的口气:~即施行。 | 1. 接触,挨上:~边。上不~天,下不~地。 2. 感受,受到:~凉。~急。~忙。~风。~迷。 3. 使,派,用:别~手摸。 4. 燃烧,亦指灯发光:~火。灯~了。 5. 入睡:躺下就~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达
【倒】1. 竖立的东西躺下来:摔~。墙~了。~塌。~台。打~。卧~。 2. 对调,转移,更换,改换:~手。~换。~车。~卖。~仓。~戈。 | 1. 位置上下前后翻转:~立。~挂。~影。~置。 2. 把容器反转或倾斜使里面的东西出来:~水。~茶。 3. 反过来,相反地:~行逆施。反攻~算。~贴。 4. 向后,往后退:~退。~车。 5. 却:东西~不坏,就是旧了点。 典
【倒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都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覩老切,刀上聲。什也。又絕倒,極笑也。《晉書·衞玠傳》王澄有高名,每聞玠言,輒歎息絕倒。又傾倒。《杜甫詩》志士懷感傷,心胷已傾倒。又潦倒。《北魏書·崔瞻傳》魏天保以後重吏事,謂容止蘊藉者爲潦倒。瞻終不改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大袴謂之倒頓。《註》今雹袴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刀號切《正韻》都導切,音到。《詩·齊風》顚之倒之,自公召之。《禮·喪大記》小斂之衣,祭服不倒。《註》死者所用衣,多不盡著,有倒者,惟祭服尊其領,不倒也。《韓非子·難言篇》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,非賢聖莫能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