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fàn dé|děi|de dí|dì|de zhāi yī fēn
【饭】1. 煮熟的谷类食品:大米~。 2. 泛指人每天定时分次吃的食物:早~。~菜。~馆。~量。酒囊~袋。 3. 吃饭,或给人饭吃:“~疏食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”。 4. 喂牲畜:~牛。
【饭】《廣韻》扶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遠切,音笲。《玉篇》餐飯也。《禮·曲禮》飯黍毋以箸。又《文王世子》文王一飯亦一飯,文王再飯亦再飯。又《儀禮·少牢饋食禮·尸又食註》或言食,或言飯。食,大名,小數曰飯。《疏》食大名者,以其論語文多言食,故云食大名也。小數曰飯者,此少牢特言三飯五飯九飯之等,據一口謂之一飯,五口謂之五飯等,據小數而言,故云小數曰飯。又《論語》亞飯、三飯、四飯。《註》以樂侑食之官。《白虎通》王者平旦食、晝食、晡食、暮食,凡四飯,諸侯三飯,大夫再飯。又指本。《儀禮·士喪禮》設決麗于掔自飯持之。《註》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的】◎ 真实,实在:~确。~当(dàng )。~情。~真。~证。 | ◎ 箭靶的中心:中(zhòng )~。有~放矢。众矢之~。目~(要达到的目标、境地)。 | 1.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:美丽~。 2.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:唱歌~。 3.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:他~衣服。 4. 助词,用在句末,表示肯定的语气,常与“是”相应:这句话是很对~。 5. 副词尾,同“地2”。
【斋】1. 屋舍,常指书房、学舍、饭店或商店:书~。聊~。荣宝~。 2. 祭祀前或举行典礼前清心洁身:~戒。封~(亦称“把斋”)。~月。~坛。~会。~果。 3. 佛教、道教等教徒、道徒吃的素食:~饭。~堂。吃~。 4. 舍饭给僧人吃:~僧。
【斋】《篇海》同齋。(齋)《廣韻》側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莊皆切,債平聲。《正韻》潔也,莊也,恭也。《廣雅》齋,敬也。《禮·祭統》齋之爲言齊也。《易·繫辭》聖人以此齋戒。《註》洗心曰齋。又《後漢·輿服志》有齋冠曰長冠。又燕居之室曰齋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津私切,音貲。《孟子》齋疏之服。《趙岐註》卽齋縗也。音資。又《易·履卦》得其資斧。《子夏傳》作齊斧。虞喜志林云:當作齋。齋戒入廟而受斧也。又叶眞而切,音支。《後漢·周澤傳》生世不諧,作太常妻,一年三百六十日,三百五十九日齋。○按《說文》示齊爲齋。示,明也,祗
【一分】◎一分yīfēn[abit;alittle;afew;ashare]等于说“一点”、“一些”减一分则喜。——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增一分则忧。
【一分】1.整体分为若干分的一部分。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:“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,於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。”汉王充《论衡·解除》:“夫土地犹人之体也……则一宅之土,犹人一分之肉也。”宋真德秀《问止于至善》:“知到十分精处,而行处有一分未密,亦未得为至善。”明王守仁《传习录》卷上:“文王在时,天下三分已有其二,若到武王伐商之时,文王若在,或者不致兴兵,必然这一分亦来归了文王。”2.一点儿;少量。战国宋玉《登徒子好色赋》:“臣东家之子,增之一分则太长,减之一分则太短。”《宋史·道学传一·邵雍》:“新法固严,能宽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