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
拼音: dēng tiāo|tiǎo jìn|jǐn
【灯】1. 照明的器具:电~。路~。~火(泛指亮的灯)。~语(通讯方法之一)。~标。 2. 其它用途的发光、发热装置:红绿~。指示~。酒精~。 3. 装饰张挂的彩灯:~节。~市。河~。冰~。
【灯】《集韻》當經切,音丁。《玉篇》火也。《類篇》烈火也。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云俗燈字。◎按玉篇,集韻,類篇,灯燈分載,音切各異,强合爲一,非。(燈)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都騰切,音登。《玉篇》燈火也。《春明退朝錄》上元然燈,自昏至畫。《西京雜記》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,照見百里。《又》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,高七尺五寸,作蟠螭,以口銜燈,燈然鱗甲皆動,炳若列星。又釋書以燈喻法,有傳燈錄。《杜甫詩》傳燈無白日。又《正字通》金燈草,一名山慈姑,醫方取此合爲丸,名玉樞丹,詳本草綱目。又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魏·敷鯨魚
【挑】1. 扁担等两头挂着东西,用肩担着:~土。~夫(旧时以给人挑货物行李为业的人)。 2. 挑的东西:~担。 3. 挖取:~荠菜。 4. 量词,用于成挑儿的东西:一~儿白菜。 5. 选,拣:~选。~拣。~剔。~肥拣瘦。 6. 古同“佻”,佻达。 | 1. 用竿子棍棒等的一头举起或支起:~起帘子。 2. 用条状物或有尖的东西拨开或弄出来:~打。 3. 拨弄,引动:~拨。~动。~头。
【挑】《唐韻》吐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彫切,音祧。《說文》撓也。一曰摷也。又器名。《儀禮·有司徹》二手執挑枋,以挹湆,注于疏七。《註》挑謂之歃,讀如或舂或抭之抭字。或作挑者,秦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湯堯反,又他羔反。又與佻通。偸薄也。《荀子·彊國篇》其服不挑。又《增韻》杖荷也。俗謂肩荷曰挑。又取也。今揀選人物亦謂之挑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了切,音窕。引也,撥也。《博雅》疾也。一曰弄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願與漢王挑戰,决雌雄。《註》擿嬈敵求戰,古謂之致師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卓王孫有女文君,好音,相如以琴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【尽】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又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