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四皆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 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dì sǐ yào|yāo èr mái|mán jiāng|jiàng shī sān chǐ xuě
【第】1. 次序:~一。次~。等~。 2. 科举考试及格的等次:科~。及~。落~。 3. 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:宅~。府~。门~。进士~。 4. 但:运动有益于健康,~不宜过于剧烈。 5. 姓。
【第】《廣韻》特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大計切,音弟。次第也。《左傳·哀十六年》子西曰:楚國第我死,令尹、司馬非勝而誰。《註》用士之次第。又但也。《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》陛下第出僞遊雲夢。《註》第,且也,但也。又第宅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爲列侯者賜大第。《註》孟康曰:有甲乙次第,故曰第也。《司馬相如·喻巴蜀檄》位爲通侯,居列東第。又複姓。《後漢·第五倫傳》齊諸田徙園陵者多,故以次第爲氏,有第五、第八等氏。又同弟。《說文》第本作弟,韋束之次第也。今爲兄弟字。又《集韻》一曰順也。又《韻會》舊註作苐,非。苐,草也。漢典考
【死】1. 丧失生命,与“生”、“活”相对:~亡。~讯。~刑。~囚。~棋。~地。生离~别。~有余辜。 2. 不顾生命:~志(牺牲生命的决心)。~士(敢死的武士)。~战。 3. 固执,坚持到底:~心塌地。~卖力气。 4. 无知觉:睡得~。 5. 不活动,不灵活:~结。~理。~板。 6. 不通达:~胡同。~路一条。 7. 过时,失去作用:~文字。 8. 极,甚:乐~人。
【死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息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想姊切,斯上聲。《白虎通》死之言澌,精氣窮也。《釋名》死者,澌也,若冰釋澌然盡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人之生,氣之聚也。聚則爲生,散則爲死。《關尹子·四符篇》生死者,一氣聚散耳。《禮·曲禮》庶人曰死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註》少曰死,老曰終。又《山海經》有不死國,在南海大荒中。《郭璞贊》赤泉駐年,神木養命。稟此遐齡,悠悠無竟。又圓丘山有不死樹。《郭璞贊》萬物暫見,人生如寄。不死之樹,壽蔽天地。又《山海經》流沙之東,黑水之閒,有不死山。
【要】1. 索取:~账。~价。 2. 希望,想:~强。~好。 3. 请求:她~我给她读报。 4. 重大,值得重视的:重~。~人。~领。纲~。~言不烦。 5. 应该,必须:须~。 6. 将(jiāng):将~。快~。 7. 如果,倘若:~是。 8. 表选择:~么。~不。~不然。 | 1. 求,有所倚仗而强求:~求。~挟。 2. 古同“腰”。 3. 古同“邀”,中途拦截。 4. 古同“邀”,约请。 5. 姓。 典
【要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於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伊消切,音邀。《博雅》約也。《論語》久要不忘平生之言。《註》久要,舊約也。《左傳·哀十四年》使季路要我,吾無盟矣。又求也。《孟子》脩其天爵,以要人爵。又也。《詩·魏風》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又會也。《禮·樂記》要其節奏。《註》要,猶會也。《釋文》要,一遙反。又《廣韻》勒也。又劫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上自欲征匈奴,羣臣諫不聽,皇太后固要,上乃止。又劾也,察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鄕士》異其死之罪而要之。《疏》要,劾實也。《書·康誥要囚傳》要察囚情,得其辭以斷獄。又衞圻之外,謂之要
【二】1. 数名:一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贰”代)。 2. 双,比:独一无~。 3. 两样,别的:~话。不~价。
【二】〔古文〕弍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至切,音樲。地數之始,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。《易·繫辭》分而爲二,以象兩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:若又共二徼大罪也。《註》謂兼二職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權出於一者强,權出於二者弱。《史記·韓信傳》功無二於天下。《前漢·嚴助傳》詔曰: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輳,以爲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又巽二,風神名。又古貨布文帝字。見《六書略》。字上下畫均齊。上畫短者,乃古文上字也。今相仍上短下長作二字,非。貳。二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定四年》衞侯將會,使祝佗從。佗曰,若
【埋】1. 葬:~葬。 2. 把东西放在坑里用土、雪、落叶盖上:掩~。~地雷。 3. 隐藏:~没(mò)。~伏。~头。隐姓~名。 | ◎ 〔~怨〕因为事情不如意而对人或事物表示不满、责怪(“怨”读轻声)。
【埋】《唐韻》莫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謨皆切,音霾。《釋名》葬不如禮曰埋痗也。趨使痗腐而已。又藏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埋璧于太室之庭。《後漢·張綱傳》漢安元年,遣八使循行風俗,綱獨埋其車輪于洛陽亭。又叶呂支切,音離。《左傳·萊人歌》景公死乎,不與埋。三軍之事乎,不與謀。師乎師乎,何黨之乎。 《說文》本作薶。俗作埋。《周禮》省作貍。
【将】1. 快要:~要。~至。~来。即~。 2. 带领,扶助:~雏。扶~。~军。 3. 拿,持:~心比心。 4. 把:~门关好。 5. 下象棋时攻击对方的“将”或“帅”。 6. 用言语刺激:你别~他的火儿了。 7. 保养:~养。~息。 8. 兽类生子:~驹。~小猪。 9. 顺从:~就(迁就,凑合)。~计就计。 10. 又,且:~信~疑。 11. 助词,用在动词和“出来”、“起来”、“上去”等中间:走~出来。 12. 刚,刚刚:~~。~才。 13. 姓。 | 1. 军衔的一级,在校以上,泛
【将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卽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資良切,音漿。《說文》本將帥字。一曰有漸之辭。《蘇林曰》將,甫始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是以君子將有爲也,將有行也。又《公羊傳·莊三十二年》君親無將,將而誅焉。《師古註》將有其意也。又抑然之辭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誅鋤草茆以力耕乎,將遊大人以成名乎。又且也。《詩·小雅》將安將樂。又《廣韻》養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遑將父。又助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補過將美。又送也。《詩·召南》百兩將之。《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于將之。又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亦孔之將。《商頌》我受命溥將。又承也,奉
【尸】1. 死人的身体:~体。~骸。僵~。借~还魂。 2. 〔~位〕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,如“~~素餐,“~~误国”。 3. 古代祭祀时,代表死者受祭的人。
【尸】《廣韻》式之切《集韻》升脂切《正韵》申之切,音蓍。《說文》尸,也。象臥之形。《釋名》尸,舒也。骨節解舒。不能復自勝斂也。《論語》寢不尸。《禮·喪大記》凡馮尸。興必踊。又神象也。古者祭祀,皆有尸以依神。《詩·小雅》皇尸載起。《大雅》公尸來燕來寧。《朱子曰》古人於祭祀,必立之尸。因祖考遺體,以凝聚祖考之氣。氣與質合,則散者庶乎復聚。此敎之至也。又主也。《詩·召南》誰其尸之,有齊季女。《箋》主設羹之事。又也。《左傳·莊四年》楚武王荆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《註》謂師於荆也。又《禮·表記》事君,近而不諫,則尸利也。
【三尺雪】喻剑。《三国演义》第三八回:“高皇手提三尺雪,芒碭白蛇夜流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