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八語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dù tí qù mò|mù juān shēng guī
【杜】1. 落叶乔木,果实圆而小,味涩可食,俗称“杜梨”,亦称“甘棠”、“棠梨”。木材可做扁担或刻图章。 2. 阻塞(sè),堵塞(sè):~绝。~塞(sè)。~门谢客,防微~渐。 3. 〔~撰〕凭自己的意思没有根据地编造。 4. 姓:~康(相传最早发明酿酒的人,文学作品中借指酒)。
【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動五切,音。《說文》甘棠也。牡曰棠,牝曰杜。樊光曰:赤者爲杜,白者爲棠。《陸璣·草木疏》赤棠,子澀而酢,無味。木理韌,可作弓幹。與《說文》不同。又塞也。《書·費誓》杜乃擭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犯令凌政則杜之。又《爾雅·釋草》杜榮。《註》似茅,皮可爲索。又香草名。《屈原·九歌》采芳洲兮杜若。又繚之兮杜蘅。又《方言》東齊謂根爲杜。又澀也。又《本草》杜仲,藥名。又《博雅·釋蟲》杜伯,蠍也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本帝堯劉累之後。出京兆、濮陽、襄陽三望。又《集韻》董五切,音睹。姓也。楚有杜
【啼】1. 哭,出声地哭:~哭。~泣。悲~。~笑皆非。 2. 鸟兽叫:~鸣。~叫。虎啸猿~。
【啼】〔古文〕謕《說文》同嗁。《禮·喪大記》主人啼。《穀梁傳·僖十年》麗姬下堂而啼。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
【莫】1. 不要:~哭。 2. 没有,无:~大。~非。~名其妙(亦作“莫明其妙”)。 3. 不,不能:~如。~逆。~须有。~衷一是(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)。爱~能助。 4. 古同“漠”,广大。 5. 姓。 | ◎ 古同“暮”。
【莫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慕各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末各切,音寞。《韻會》無也,勿也,不可也。《易·繫辭》莫之與,則傷之者至矣。又定也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,求民之莫。又謀也。《詩·小雅》秩秩大猷,聖人莫之。又《博雅》强也。《論語》文莫吾猶人也。《晉書·欒肇·論語駁曰》燕齊謂勉强爲文莫。《揚子·方言》侔莫,强也,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。《淮南子·謬稱訓》猶未之莫與。《註》莫,勉之也。又削也。《管子·制分篇》屠牛垣,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。又《博雅》莫莫,茂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葉莫莫。《註》莫莫,茂密之貌。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廣莫之
【鹃】◎ 〔杜~〕见“杜”。 方言集汇
【鹃】《廣韻》古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圭懸切《正韻》圭淵切,音涓。杜鵑,鳥名。《玉篇》甄鵑。《顏師古曰》鷤,一名買,一名子規,一名杜鵑。《李時珍曰》杜鵑,出蜀中,狀如雀鷂,而色慘黑,赤口,有小冠,春暮卽鳴,夜啼達旦,鳴必向北,至夏尤甚,晝夜不止,其聲哀切,田家之,以興農事。惟食蟲蠹,不能爲巢,居他巢生子。《埤雅》杜鵑苦啼,啼血不止,一名怨鳥,夜啼達旦,啼苦則倒懸於樹。《異物志》杜鵑一名巂周,自呼曰謝豹。《寰宇記》蜀王杜宇號望帝,立鼈靈爲相,後因禪位,自亡去,化爲子規。《華陽國志》杜宇稱帝,會有水災,其相開明,決玉
【声】1.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:~音。~带。 2. 消息,音讯:~息。不通~气。 3. 说出来让人知道,扬言,宣称:~明。~辩(公开辩白)。~泪俱下。~嘶力竭。 4. 名誉:名~。 5. 音乐歌舞:~伎(女乐,古代的歌姬舞女)。~色。
【声】《字彙》同。《正字通》俗聲字。(聲)〔古文〕殸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書盈切《正韻》書征切,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又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又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
【归】1. 返回,回到本处:~国。~程。~侨。~宁(回娘家看望父母)。~省(xǐng )(回家探亲)。~真反璞。 2. 还给:~还。物~原主。 3. 趋向,去往:~附。众望所~。 4. 合并,或集中于一类,或集中于一地:~并。~功。~咎。 5. 由,属于:这事~我办。~属。 6. 结局:~宿(sù)。 7.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:九~。 8. 古代称女子出嫁:“之子于~,宣其室家”。 9. 自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