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二十五德
平仄:平 平 仄 平
拼音: duō dé|děi|de 1|4 jiè
【多】1. 数量大,与“少”、“寡”相对:人~。~年。~姿。~层次。~角度。~难(nàn )兴(xīng )邦。~~益善。~行不义必自毙。 2. 数目在二以上:~年生草。~项式。~义词。~元论。 3. 有余,比一定的数目大:~余。一年~。 4. 过分,不必要的:~嘴。~心。~此一举。 5. 相差的程度大:好得~。 6. 表示惊异、赞叹:~好。 7. 表示某种程度:有~大劲儿使~大劲儿。 8. 表疑问:有~大呢?~会儿? 9. 姓。
【多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得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當何切,朵平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衆也。《詩·小雅》謀夫孔多。《增韻》不少也。《易·謙卦象傳》君子以裒多益寡。《禮·表記》取數多者,仁也。又勝也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多矣乎予出祖者。《註》曾子聞子游喪事有進無退之言,以爲勝于已之所說出祖也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臣之業所就,孰與仲多。又刻求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後之人將求多于汝,汝必不免。又稱美也。《前漢·袁盎傳》諸公聞之皆多盎。《後漢·馮異傳》諸將皆言願屬大樹將軍,帝以此多之。又戰功曰多,見《周禮·夏官·司勲》。又荒俗呼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【应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陵切,音膺。《說文》當也。从心聲。《徐曰》,鷹字也。本作,今作應。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又樂名。
【借】1. 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:~用。~阅。~账。~据。~条。 2. 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:~钱给人。 3. 假托:~口。~端。~故。~代。~景。~喻。~题发挥。 4. 依靠:凭~。~势。
【借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夜切,嗟去聲。假也,貸也,助也,推獎也。《家語》在貧如客,使其臣如借。《註》言不有其身,如借使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假借納用。又艸履曰不借。《釋名》言賤易有各自蓄之,不假借人也。又設辭。《詩·大雅》借曰未知,亦旣抱子。又與藉耤通。又與假通。《後漢·李充傳》無所借借。《註》下音假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資昔切,音積。義同。 本作,隸省作借,別作徣。漢典考證:〔《釋名》艸履曰不借。《註》言賤易有各自置,不假借也。〕 謹照原文改爲艸履曰不借。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,不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