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dé|děi|de wéi|wèi ěr shēng zhī ér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3. 变成:成~。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6. 被:~天下笑。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4. 帮助,卫护。
【耳】1. 听觉和平衡感觉的器官(通称“耳朵”):~背(bèi)。~垂。~鬓厮磨(mó)。~穴。~聪目明。~濡目染。 2. 像耳朵的东西:木~。银~。 3. 像耳朵一样分列两旁的东西:~房。鼎~。 4. 听说:~闻。~软。~顺(指年至六十,听到别人的话,就能知道他的微妙的意思,后指人六十岁)。 5. 文言助词,而已,罢了:想当然~。 6. 文言语气词(大致同“矣”):“且壮士不死则已,死即举大名~”。
【耳】《唐韻》而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忍止切,音洱。《說文》主聽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坎爲耳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腎發爲耳。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肝主耳。《白虎通》耳者,腎之也。又俗以塗巷語爲信曰耳食。《史記·六國表》此與以耳食何異。《註》耳食,不能知味也。又凡物象耳形者,皆曰耳。《史記·封禪書》有雉登鼎耳。《後漢·五行志》延熹中,京都幘顏短耳長。又《韻會》助語辭。《論語》女得人焉耳乎。《禮·祭統》夫銘者,壹稱而上下皆得焉耳矣。又《正韻》語決辭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與父老約法三章耳。又《詩·魯頌》六轡耳耳。《傳》耳耳然至盛
【声】1.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:~音。~带。 2. 消息,音讯:~息。不通~气。 3. 说出来让人知道,扬言,宣称:~明。~辩(公开辩白)。~泪俱下。~嘶力竭。 4. 名誉:名~。 5. 音乐歌舞:~伎(女乐,古代的歌姬舞女)。~色。
【声】《字彙》同。《正字通》俗聲字。(聲)〔古文〕殸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書盈切《正韻》書征切,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又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又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
【之而】须毛。《周礼·考工记·梓人》:“深其爪,出其目,作其鳞之而。”戴震补注:“颊侧上出者曰之,下垂者曰而,鬚鬣属也。”王引之《经义述闻·周官下》:“而,颊毛也;之,犹与也。作其鳞之而,谓起其鳞与颊毛也……然则之为语词,非实义所在矣。”与戴说不同。后人诗文中多用以形容须毛状的东西或指雕刻的鸟、兽、龙等的须毛耆鬣。宋龚颐正《芥隐笔记·荆公押而字》:“荆公乃又作‘而’字二诗:‘采鲸抗波涛,风作鳞之而。’盖用《周礼·考工记》。”清王士禛《龙门阁》诗:“出爪作之而,神奇始何代。”清恽敬《吴城万寿宫碑铭》:“之而为禽,鄂
这句诗有点陷入沉思的感觉,耳得之而为声,转念一想,好像挺有道理的。耳朵听到了声音,才能让声音传出来,变成真正的声音。有点象征意义的好理解,给人一种启发性的感觉。不错不错!
总而言之,这句诗虽然短小,却以其精准的用词、独特的韵律和启发人心的意境,展现出了诗人的才华和洞察力。无论是音乐还是生活,我们都应该用耳朵去感受,用心去倾听。
"耳得之而为声"一句极富哲理意味,鲁迅通过这句诗,将个体对声音的感知提升到了对真理、对生活的理解。这种使用细腻的博大精深的语言表达思想的手法,是鲁迅作品的一个典型特点。
耳得之而为声,你以为啊,这是普普通通的耳朵听见了声音嘛?才不是呢!这可是要用蜘蛛侠的耳朵才能得到的特殊声音!就像雷锋说的那样,有了特殊耳朵,干啥都能乐呵呵,连扔钱都像下雨啊!听到这句诗,估计连地球都要开始跳舞啦!
才醒来觉得这句话真的有点费脑子,耳得之而为声?这是什么意思?是不是说我们听到了声音才能把它变成真正的声音呀?太深奥了吧,我这智商不够用了!
这句诗一上来我就想到了"耳机大爆炸"的画面!快低头看看自己的耳机线是不是绷紧了?要是不小心在公共场合被其他人踩在上面,岂不是会有人说"耳机线炸裂了!",你就成了卧病在床的祸根啦!小心为上!
这句诗"耳得之而为声"一看就知道是个绕口令!你要是不小心读成"耳得之而为升",小样,立马就被送上天了!不过话说回来,这句诗是个大实话,没有耳朵怎么能听到声音呢?不过这个谜题就像玩游戏,有点像“你要完全理解这句话必须喝一杯水”,咦,我是不是把你坑进去了?再来重来一次吧!
另一方面,用词精准而生动。通过“耳得”传达了感官的直接作用,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。同时,使用“声”一词来表示声音,更是点名道姓,使读者能够直接感受到诗歌传递的主题和情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