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
拼音: zài fá yīn shān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罚】◎ 处分犯罪、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:~款。~球。惩~。~不当罪(处罚过严或过宽,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)。
【罚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房越切,音伐。《說文》辠之小者。从刀从詈。未以刀有所賊,但持刀罵詈,則應罰。《春秋·元命包》罔言爲詈,刀詈爲罰。罰之言罔陷於害。《易·豫卦》則罰淸而民服。《書·呂》五不,正於五罰。《傳》出金贖罪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救》凡民之有衺惡者,三讓而罰。《註》罰謂撻擊之也。又《韻補》叶扶廢切《江淹·齊高帝誄》綴機剟賊,輕章削罰。矜廣慈,合賤兼愛。愛字音炁。○按《說文》在刀部,今倂入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凡民之有衺惡者,三讓而罰之。〕 謹照原文司徒改司救。三讓而罚下省之字。 考證:〔
【阴山】◎阴山YīnShān[theYinshanMountains]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山脉。东西走向,包括狼山、乌拉山、色尔腾山、大青山等。山顶海拔2000—2400米。山地大部由古老变质岩组成,在断陷盆地中有沉积岩分布。煤、铁和稀土金属等矿藏丰富。以狼山最为干旱,大青山较湿润。山坡低处为草地
【阴山】1.山脉名。即今横亘于内蒙古自治区南境、东北接连内兴安岭的阴山山脉。山间缺口自古为南北交通孔道。《管子·揆度》:“阴山之马,具驾者千乘。”晋陆机《饮马长城窟行》:“驱马陟阴山,山高马不前。”唐王昌龄《出塞》诗之一:“但使龙城飞将在,不教胡马度阴山。”明夏完淳《大哀赋》:“翻添月窟之哀,长有阴山之哭。”2.犹阴间。《三国志平话》卷上:“天公交俺宣陛下,在报寃殿中交我王阴司为君,断得阴间无私,交你做阳间天子。断得不是,贬在阴山背后,永不为人。”《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·花关索出身传》:“如不依此愿,天不遮,地不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