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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同小可也呵——杂剧·江州司马青衫泪

韵脚:下平七歌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 平

拼音: yě hē|a|kē fēi tóng xiǎo kě

非同小可也呵释义

【也】1. 副词,表示同样、并行的意思:你去,我~去。  2.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:一点儿~不错。  3.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:虽然你不说,我~能猜个八九不离十。  4. 文言语气助词(❶表判断;❷表疑问;❸表停顿;❹形容词尾)。  5.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:~罢。

【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又姓。明也伯先。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

【呵】1. 怒责:~责。~斥(亦作“呵叱”)。~禁。  2. 吁气:~冻(哈气使暧)。一气~成。  3. 象声词,形容笑:~~。  4. 叹词,表示惊讶:~,真不得了! | ◎ 同“啊”。 | ◎ 〔~叻〕地名,在泰国。 典

【呵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虎何切,音。《玉篇》責也,與訶同。《廣韻》怒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比長註》鄕中無授,出鄕無節,過所則呵問,繫之圜土,考辟之也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霸陵尉醉呵止廣。又通作苛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掖門僕射苛問。又《集韻》博雅云:呵呵,笑也。一曰氣出,亦作。又《韻會》慢應聲,通作阿。又《韻會》寒歌切,音河。《類篇》譙問也。通作何。《史記·衞綰傳》景帝立,歲餘不譙呵綰。《註》索隱曰:譙呵音誰何,猶借訪。一曰譙呵者,責讓也。又《集韻》許箇切,音。噓氣也。一曰責也。

【非同小可】◎非同小可fēitóngxiǎokě[nosmallmatter]不是寻常的事情。形容事情重大,情况严重,不可忽视。也形容人的学问、本领不比一般人命关天,非同小可

【非同小可】1.不同寻常。形容人或事情的极不平凡。元关汉卿《裴度还带》第一折:“恰才我见裴度此人非同小可,此人当来必然峥嶸有日。”元郑廷玉《楚昭公》第一折:“此剑非同小可,既到吾国,也是天使其然,岂可便与他去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七回:“话説虞华轩也是一个非同小可的人。他自小七八岁上,就是个神童。”2.特指事情重要或事态严重。元乔吉《金钱记》第一折:“孩儿,此事非同小可,乃是圣人的特旨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五三回:“这汗后失调养,非同小可。”周立波《暴风骤雨》第二部二三:“这一场吵呀,可真是非同小可,惊动左邻右舍,都来劝解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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