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xiāng|xiàng yǔ|yù|yú fēi zǐ gǔ ròu qiān guà gēng jiān
【相】1. 交互,行为动作由双方来:互~。~等。~同。~识。~传(chuán )。~符。~继。~间(jiàn )。~形见绌。~得益彰(两者互相配合,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)。 2.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:~信。~烦。~问。 3. 亲自看(是否中意):~亲。~中(zhòng)。 4. 姓。 | 1. 容貌,样子:~貌。照~。凶~。可怜~。 2. 物体的外观:月~。金~。 3. 察看,判断:~面。~术(指观察相貌,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)。 4. 辅助,亦指辅佐的人,古代特指最高的官:辅~。宰~。首~。
【相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《說文》省視也。又《廣韻》共也。《正韻》交相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《公羊傳·桓三年》胥命者何,相命也。《註》胥,相也。相與胥音別義通。又質也。《詩·大雅》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又相思,木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相思之樹。《註》大樹也。東冶有之。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亮切,襄去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視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相時而動。又《集韻》助也。《易·泰卦》輔相天地之宜。《書·立政》用勱相我國家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又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鄉飲酒云: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妃子】的妾,位次于皇后。唐王建《宫词》之七一:“妃子院中初降诞,内人争乞洗儿钱。”宋乐史《杨太真外传下》:“妃子既生於蜀,嗜荔枝。”清洪昇《长生殿·传概》:“天宝明皇,玉环妃子,宿缘正当。”典
【骨肉】肉gǔròu(1)[body]∶身体骨肉归复于土。——《礼记》(2)[fleshandblood]∶骨和肉(3)[intimate;kindred]∶比喻至亲亲生骨肉骨肉关系父母之于子也,子之于父母也,……此之谓骨肉之亲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精通》恨透了秦始皇,说他无缘无故筑什么万里长城,害得人家骨肉分离。——《孟姜女》典
【骨肉】指身体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骨肉归復于土,命也!”《三国演义》第一○五回:“平叱曰:‘丞相新亡,骨肉未寒,汝焉敢造反!’”2.比喻至亲,指父母兄弟子女等亲人。《墨子·尚贤下》:“当王公大人之於此也,虽有骨肉之亲,无故富贵,面目美好者,诚知其不能也,不使之也。”唐沉亚之《上寿州李大夫书》:“亚之前应贡在京师,而长幼骨肉萍居于吴。”《京本通俗小说·冯玉梅团圆》:“兵火之际,东逃西躲,不知拆散了几多骨肉!”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十章四:“久别重逢,情逾骨肉。”3.指同姓的人。《宋书·王懿传》:“北土重同姓,谓之骨肉
【牵挂】iānguà[worry]因放心不下而想念;挂念好好工作,不要牵挂家中老人
【牵挂】”。亦作“牵挂”。亦作“牵絓”。1.记挂,想念。元乔吉《两世姻缘》第三折:“不由我心儿里相牵掛,莫不是五百年欢喜寃家。”《醒世恒言·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“﹝秦重﹞这一夜翻来復去,牵掛着美人,那里睡得着。”杨沫《青春之歌》第二部第四一章:“屋里只剩下道静一个人的时候,她真的牵挂起江华来了。”2.拖累。清顾炎武《与李中孚书》:“然而关中、河东毫无未了时,行则行,别无牵絓也。”清陈维崧《贺新郎·吴门喜晤丁飞涛赋赠》词:“头白如今归故国,见人民城郭心惊怕,携瓢笠,无牵挂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二二回:“赤条条,来去无牵掛。
【更兼】更加上。《水浒传》第六一回:“惟此北京,是河北第一个去处;更兼又是梁中书统领大军镇守,如何不摆得整齐?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一回:“自从安老爷的老太爷手里,因晚年好静,更兼家里人口稀少,住不了许多房间,又不肯轻弃祖业,倒把房子让给远房几家族人来住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五六回:“又办了祭品,委了典史太爷去祭那婆娘;更兼动了公事,申请大宪,和那婆娘奏请旌表,乞恩准其建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