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
拼音: 3 huāng yuán shù|shǔ|shuò
【亩】1. 中国市制土地面积单位,一亩等于六十平方丈。十五亩等于一公亩。 2. 田中高处,垄:“居于畎~之中”。 典
【亩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莫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莫後切,謀上聲。司馬法,六尺爲步,步百爲畝。泰孝公制,二百四十步爲畝。宋程頤曰:古者百畝,止當今之四十畝。今之百畝,當古之二百五十畝。《書·盤庚》惰農自安,不昬作勞,不服田畝。《詩·小雅》南東其畝。《朱註》畝,壟也。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如畝畝丘。《註》丘有隴界,如田畝。《釋名》畝丘,丘體滿一畝之地也。《詩·小雅》楊園之道,猗于畝丘。《傳》畝丘,丘名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晉侯之夫人姜氏,以條之役生太子,命之曰仇。其弟以千畝之戰生,命之曰成師。《註》西河界休縣南有地
【荒】1. 年成不好,收成不好:~年。灾~。防~。备~。 2. 长满野草,或无人耕种:~芜。~地。开~。 3. 废弃:~废。~疏。~置。业精于勤,~于嬉。 4. 冷落偏僻:~村。~郊。~落(luò)(a.荒凉冷落;b.荒疏衰退)。~颓。 5. 严重缺乏,不够用:煤~。 6. 不实在的,不正确的:~信。~唐(a.浮夸,不实在;b.行为放荡。“唐”均读轻声)。 7. 放纵,迷乱:~淫。~腆(沉湎于酒)。 8. 远,边远的地方:~远。~遐。八~。 9. 扩大:“天作高山大王~之”。 10. 包有:“
【荒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光切,音肓。《說文》蕪也。一曰草掩地也。《周語》田疇荒蕪。《韓詩外傳》四穀不升謂之荒。《爾雅·釋天》果不熟爲荒。又廢也。《書·蔡仲之命》無荒棄朕命。《傳》無廢棄我命。又大也。《詩·周頌》天作高山,大王荒之。《書·益稷》惟荒度土功。《傳》大治度水土之功。又《書·禹貢》五百里荒服。《爾雅·釋地》觚竹、北戸、西王母、日下,謂之四荒。又掩也。《詩·周南》南有樛木,葛藟荒之。又空也。《吳語》荒成不盟。又蒙也。《禮·喪大記註》在旁曰帷,在上曰荒。又《集韻》同慌。《楚辭·哀郢》
【园】1. 种植果蔬花木的地方:~子。~丁。~艺。~圃。 2. 原指别墅游息之所,现指供人游玩、娱乐的公共场所:圆明~。公~。 3. 旧指历代帝王以及亲王、妃嫔、公主之墓:~庙(帝王墓地所建之宗庙)。~陵(帝王的墓地)。
【园】《唐韻》五丸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五官切,音岏。與刓同。《正韻》圭角泯鑠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五者园而幾向方矣。 《集韻》同團。或作抏。(園)《唐韻》羽元切《集韻》于元切,音袁。《說文》所以樹果也。《初學記》有藩曰園。《易·賁卦》賁于丘園,束帛戔戔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園。《註》園者,圃之樊,其內可樹木也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載師》以場圃任園地。《註》圃,種果蓏之屬。季秋,於其中爲場。樊圃謂之園,任者取正於是也。《又》園廛二十而一。《註》廛無穀,園少利,故僅二十而稅一也。又歷代帝王陵寢曰園。漢制,園陵有令,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