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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田契强秤了麻三秆——哨遍·高祖还乡

韵脚:上二十三旱

平仄:仄 平 仄 仄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liǎo|le má qiáng|qiǎng|jiàng chèng gǎn qì|qiè|xiè sān huàn

换田契强秤了麻三秆释义
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
【麻】1. 草本植物,种类很多,有“大麻”、“苎麻”、“苘麻”、“亚麻”等。茎皮纤维通常亦称“麻”,可制绳索、织布:~布。~衣。~袋。~绳。~纺。  2. 指“芝麻”:~酱。~油。  3. 像腿、臂被压后的那种不舒服的感觉:脚~了。  4. 感觉不灵,或丧失感觉,引申为思想不敏锐:~痹。~醉。~木不仁。  5. 面部痘瘢,引申指物体表面粗糙:~子。  6. 带细碎斑点的:~雀。~蝇。  7. 喻纷乱:~乱。~沸。  8. 姓。

【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莫遐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謨加切,音蟆。《玉篇》枲屬也。皮績爲布,子可食。《爾雅·釋草》枲麻。《疏》麻,一名枲。禹貢靑州云:厥貢岱畎絲枲是也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執麻枲學女事,以共衣服。又大麻有實者名苴,無實者名枲。《本草》雄者名枲麻,牡麻,雌者爲苴麻,茡麻。又蕁麻。蕁本作。見《本草圖經》。又《詩·豳風》禾麻菽麥。《禮·月令》食麻與犬。《黃帝素問》麻麥稷黍豆,爲五穀。《正字通》麻,卽油麻。又胡麻。《爾雅翼》胡麻,一名巨勝。《正字通》言其大而勝,卽今黑芝麻也。又疏麻。《楚辭·九歌》折疏麻兮瑤華。《註

【强】1. 健壮,有力,与“弱”相对:~壮。~健。~人。~力。~大。~劲。刚~。富~。列~。~弩之末。年富力~。  2. 程度高:~手。~烈。~酸。能力~。  3. 胜过,优越,好:~干。争~好(hào )胜。  4. 有余,略多于某数:~半(超过一半)。  5. 使用强力,硬性地:~占。~加。~攻。~悍。~横(hèng )。~梁(强横霸道)。  6. 着重,增加分量:~化。增~。 | ◎ 硬要,迫使,尽力:~使。~迫。~逼。~辩。勉~。~人所难。~词夺理。 | ◎ 固执,强硬不屈:~嘴。倔~。

【秤】◎ 衡量轻重的器具:市~。磅~。~砣。 典

【秤】《廣韻》昌孕切,稱去聲。正斤兩也。《古之奇縣令箴》如秤之平。《太平御覽》諸葛亮曰:我心如秤,不能爲人低昂。又姚崇有執秤誡。又數名。《小爾雅》斤十謂之衡,衡有半謂之秤,秤二謂之鈞。 《廣韻》俗稱字。

【秆】◎ 稻麦等植物的茎:麦~儿。麻~儿。高粱~儿。烟~。

【契】1. 证券,证明买卖、抵押、租赁等关系的文书:~约。~据。房~。  2. 相合,相投:相~。~合。默~。~友。~分(fèn )(投合无间的情分)。~厚。  3. 用刀雕刻:~刻。~舟求剑。  4. 〔~机〕指事物转化的关键。  5. 刻的文字,近代称甲骨文:书~。~文(甲骨文)。 | ◎ 古同“锲”,用刀子刻。 | ◎ 古人名,中国商朝的祖先,传说是舜的臣,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。

【契】《廣韻》苦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詰計切《正韻》去計切,音栔。約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上古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。《禮·曲禮》獻粟者執右契。《註》兩書一契,同而別之。又合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宰夫掌官契以治藏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帝與功臣,剖符作誓,丹書鐵契。《唐書·宗紀》木契銅魚起兵。又神合也。《神仙傳》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。又憂苦也。《詩·小雅》契契寤歎。又灼龜具。《詩·大雅》爰契我龜。《註》契,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。又怯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輈人》馬不契需。《註》契,怯。需,懦也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

【三】1. 数名,二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叁”代):~维空间。~部曲。~国(中国朝代名)。  2. 表示多次或多数:~思而行。~缄其口。

【三】〔古文〕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蘇甘切《正韻》蘇監切,颯平聲。《說文》三,天地人之道也。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,次第重之,其數三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《史記·律書》數始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兵無過三其身。又《左傳·昭七年》士文伯曰:政不可不愼,務三而已。一擇人,二因民,三從時。又《晉語》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又《周語》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,獸三爲羣。又姓。明三成志。又漢複姓。屈原之後有三閭氏,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,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。又去聲。《韻會》蘇暫切。《論語

【换】1. 给人东西同时从他那里取得别的东西:交~。对~。~工。~文。兑~。  2. 更改,变:变~。更(gēng )~。~马(喻撤换担负某项职务的人,含贬义)。~样。~气。~言之(换句话说)。 典

【换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玩切,音逭。讀若完去聲。《說文》易也。《晉書·阮孚傳》嘗以金貂換酒。又《前漢·敘傳》項氏畔換。《註》孟康曰:畔,反也。換,易也。師古曰:畔換,强恣貌。猶言跋扈也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雲散叛換。《註》叛換,猶恣睢也。《集韻》作愌。又于眷切,音院。《蘇轍·送孫提詩》依依東軒竹,凜凜故人面。詔書遂公私,使節許新換。从手从側人从穴从廾。俗作换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思·魏都賦》雲散叛換。《註》換,猶恣睢也。〕 謹照原文註下增叛字。 考證:〔《左思·魏都賦》雲散叛換。《註》換,猶恣睢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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