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仄 平 仄
拼音: miàn tóu dí|dì|de shù|shǔ|shuò jiāng|jiàng jìn|jǐn xiǎo jiě yī fú liú xià
【面】1. 头的前部,脸:脸~。颜~。~目。~~相觑。 2. 用脸对着,向着:~对。~壁(a.面对着墙;b.佛教指面对墙壁静坐修行)。 3. 事物的外表:地~。~友(表面的、非真心相交的朋友)。~额(票面的数额)。 4. 方位,部分:前~。反~。片~。全~。多~手。 5. 量词,多用于扁平的物件:一~鼓。 6. 会见,直接接头的:当~。~议。~晤。耳提~命(“耳提”,提着耳朵叮嘱;“面命”,当面指教,形容教诲殷切)。 7. 几何学上指线移动所生成的形迹,有长有宽没有厚的形:平~。曲(qū)~。 8
【头】1. 人身体的最上部分或动物身体的最前的部分:~骨。~脑。~脸(❶头和脸;❷指面貌;❸指面子,体面)。~角(jiǎo )(喻青年的气概或才华)。 2. 指头发或所留头发的样式:留~。剃~。 3. 物体的顶端:山~。笔~。两~尖。 4. 指事情的起点或端绪:从~儿说起。~绪。 5. 物体的残余部分:布~儿。 6. 以前,在前面的:~三天。 7. 次序在前,第一:~等。~生。 8. 首领:~子。~目。 9. 方面:他们是一~的。 10. 临,接近:~睡觉先洗脸。 11. 量词,多指牲畜:一
【头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度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侯切,音投。《說文》首也。《禮·玉藻》頭容直。《釋名》頭,獨也,於體高而獨也。又古者謂一人爲一頭。《春秋元命苞》十紀,其一曰九頭紀,卽人皇氏。人皇兄弟九人故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贄,冬用雉,夏用腒,左頭奉之。《註》頭,陽也。《疏》執禽者左首。雉以不可生服,故殺之。雖死猶尚左,以從陽也。又人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晉侯之豎頭須,守藏者也。《註》豎,小吏,名頭須。又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百頭,貫衆也。一名鴟頭。《陶弘景曰》葉似大蕨,毛芒似老鴟頭。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
【的】◎ 真实,实在:~确。~当(dàng )。~情。~真。~证。 | ◎ 箭靶的中心:中(zhòng )~。有~放矢。众矢之~。目~(要达到的目标、境地)。 | 1.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:美丽~。 2.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:唱歌~。 3.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:他~衣服。 4. 助词,用在句末,表示肯定的语气,常与“是”相应:这句话是很对~。 5. 副词尾,同“地2”。
【数】1. 表示、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:~目。~量。~词。~论(数学的一支,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)。~控。 2. 几,几个:~人。~日。 3. 技艺,学术:“今夫弈之为~,小~也”。 4. 命运,天命:天~。气~。 | 1. 一个一个地计算:不可胜~。~九。 2. 比较起来突出:~得着。 3. 责备,列举过错:~落。 4. 谈论,述说:~说。~典忘祖(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,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)。 | ◎ 屡次:~见不鲜(亦称“屡见不鲜”)。
【数】《廣韻》所矩切《集韻》爽主切,音籔。《說文》計也。《易·說卦》數往者順。《詩·小雅》心焉數之。《禮·曲禮》問國君之富,數地以對。又《博雅》責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使吏數之。《註》責數其罪。又《集韻》阻切,音所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色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雙遇切,音捒。算數也。《羣經音辨》計之有多少曰數。《類篇》枚也。《易·節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疏》數度,謂尊禮命之多少。又《繫辭》極數知來之謂占。《疏》蓍策之數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之曆數在汝躬。《疏》天之曆運之數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掌官常以治數。《註》
【将】1. 快要:~要。~至。~来。即~。 2. 带领,扶助:~雏。扶~。~军。 3. 拿,持:~心比心。 4. 把:~门关好。 5. 下象棋时攻击对方的“将”或“帅”。 6. 用言语刺激:你别~他的火儿了。 7. 保养:~养。~息。 8. 兽类生子:~驹。~小猪。 9. 顺从:~就(迁就,凑合)。~计就计。 10. 又,且:~信~疑。 11. 助词,用在动词和“出来”、“起来”、“上去”等中间:走~出来。 12. 刚,刚刚:~~。~才。 13. 姓。 | 1. 军衔的一级,在校以上,泛
【将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卽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資良切,音漿。《說文》本將帥字。一曰有漸之辭。《蘇林曰》將,甫始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是以君子將有爲也,將有行也。又《公羊傳·莊三十二年》君親無將,將而誅焉。《師古註》將有其意也。又抑然之辭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誅鋤草茆以力耕乎,將遊大人以成名乎。又且也。《詩·小雅》將安將樂。又《廣韻》養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遑將父。又助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補過將美。又送也。《詩·召南》百兩將之。《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于將之。又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亦孔之將。《商頌》我受命溥將。又承也,奉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【尽】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又《
【小姐】◎小姐xiǎojiě(1)[Miss]∶尊称,用于一个未婚妇女或少女的名字之后(2)[younglady]∶少女
【小姐】1.宋时称乐户、妓女等。至清代仍有此称呼。宋洪迈《夷坚己志·傅九林小姐》:“﹝傅九﹞好狎游,常为倡家营办生业,遂与散乐林小姐绸繆。”清赵翼《陔馀丛考·小姐》:“今南方搢绅家女多称小姐,在宋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,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。”清梁章鉅《称谓录·倡》:“《夷坚志》:傅九与散乐小姐约窃逃不得。此以小姐称乐户也。按《履园丛话》,吴门称妓女曰小姐。形之笔墨,或称校书,或称録事。有吴兴书客钱景开者,常在虎邱开书铺,能诗,尤好狭邪。花街柳巷每经其品题甲乙,多有赠句。袁简斋先生每邀景开为狎友,命之曰小姐班头。”参阅
【衣服】īfu[garment;clothing;clothes]衣裳服饰。今泛指身上穿的各种衣裳服装
【衣服】,服饰。《诗·小雅·大东》:“西人之子,粲粲衣服。”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法度制令各顺其宜,衣服器械各便其用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二:“靖康初,京师织帛及妇人首饰衣服,皆备四时。”巴金《灭亡》第一章:“街中聚集了一大群人,有着各样的身材,各样的衣服。”2.借指形体,身躯。宋苏轼《答钱济明书》之二:“小人能害其衣服尔,至於其不可坏者,乃当缘厄而愈胜尔。”穿衣服;使穿衣服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﹝文王﹞鸡初鸣而衣服至於寝门外,问内竖之御者曰:‘﹝王季﹞今日安否何如?’”宋苏轼《天篆记》:“江淮间俗尚鬼,岁正
【留下】搁下。宋无名氏《张协状元》戏文第八出:“你要好时,留下金珠买路,我便饶你去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四三回:“你留下买路钱并包裹,便饶了你性命。”2.留住下来。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一回:“﹝这房子﹞原备安老爷、太太、公子有事进城住的,平日自有留下的人家看守。”3.收受下来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四回:“﹝何小宋﹞又逼着他把满城文武所送的礼都一一退了,不许留下一份。”老舍《骆驼祥子》七:“他们找出些破旧的东西,教他去换洋火……而他也就自己留下。”4.指付钱买下。老舍《骆驼祥子》三:“留下吧,给多少是多少;我把它们出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