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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为平章政事——杂剧·唐明皇秋夜梧桐雨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仄

拼音: wéi|wèi jiā píng zhāng zhèng shì

加为平章政事释义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加】1. 增多:增~。追~。~倍。~封。  2. 把本来没有的添上去:~注解。~冕。  3. 把几个数合起来的算法:~法。  4. 施以某种动作:~以。不~考虑。  5. 使程度增高:~工。~强。~剧。  6. 超过:~人一等(形容学问才能超过常人)。  7. 姓。

【加】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家。《說文》語相增加也。从力口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詁》重也。《註》重也。《玉篇》益也。《論語》又何加焉。又《廣韻》上也,陵也。《論語》吾亦欲無加諸人。《註》陵也。又《增韻》施也,著也。《禮·冠義》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。又《韻補》叶居何切,音哥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,馬蘭踸踔而日加。棄捐葯芷與杜衡兮,余奈世之不知芳何。又叶居之切,音姬。《三略》柔有所設,剛有所施。弱有所用,彊有所加。

【平章】1.评处;商酌。汉蔡邕《上封事陈政要七事》:“宜追定八使,纠举非法,更选忠清,平章赏罚。”《隋书·何稠传》:“上因揽太子颈谓曰:‘何稠用心,我付以后事,动静当共平章。’”唐吴兢《贞观政要·求谏》:“詔令自是宰相入内平章国计,必使諫官随入,预闻政事。”宋刘克庄《贺新郎·送陈真州子华》词:“北望神州路,试平章这场公事,怎生分付?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连城》:“我为君平章已确,即教小娘子从君返魂,好否?”2.品评。唐刘禹锡《同乐天和微之深春》之十五:“追逐同游伴,平章贵价车。”宋辛弃疾《江神子·和人韵》词:“却

【政事】◎政事zhèngshì[governmentaffairs]政府施政的事务过问政事

【政事】1.政务。《书·皋陶谟》:“政事懋哉!懋哉!”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“虽艺文之末品,而政事之先务也。”瞿秋白《论大众文艺·大众文艺和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》:“说书就是说书,你说一件政事,你用你的人话说得清清楚楚,头头是道。”2.谓有处理政治事务的才能。《晋书·王棱传》:“从兄导以棱有政事,宜守大郡,乃出为豫州太守。”元刘祁《归潜志》卷九:“赵以其(杨之美)学问、政事过人,雅重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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