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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我婆娑——【双调】殿前欢_里西瑛号懒

平仄: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wǒ jìn|jǐn pó suō

尽我婆娑释义
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
【尽】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又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又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又《

【婆娑】ósuō(1)[wirl,dance]∶形容盘旋和舞动的样子子仲之子,婆娑其下。——《诗·陈风·东门之枌》。毛传:“婆娑,舞也。”(2)[haveluxuriantfoliage;beamassofbranchesandleaves]∶枝叶纷披的样子

【婆娑】娑”。1.舞貌。《诗·陈风·东门之枌》:“子仲之子,婆娑其下。”毛传:“婆娑,舞也。”汉王褒《四子讲德论》:“婆娑呕吟,鼓掖而笑。”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礼部二·女神名号》:“按《曹娥碑》中所云媻娑,盖言巫降神时,按节而歌,比其舞貌也。”清陈维崧《西施玉峰公讌席上赠施校书》词:“阑花簌簌闻歌落,重趁拍,小婆娑。”邹荻帆《高粱叶上的诗》:“高粱穗结出红双喜,高粱叶子舞婆娑。”2.形容姿态优美。《秦併六国平话》卷上:“但见歌喉清亮,舞态婆娑。”明高濂《玉簪记·谭经》:“看镜中消息,素改婆娑。我把芳年虚度,老大蹉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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