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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人物不采分毫——【越调】寨儿令_分凤鞋,剖

韵脚:下平六豪

平仄:仄 平 仄 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4 háo fēn|fèn bù cǎi jiù rén

旧人物不采分毫释义

【物】1.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:事~。生~。~体。货~。礼~。文~。~价。~质。地大~博。~极必反。  2. 内容,实质:言之有~。  3.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:~议(群众的批评)。待人接~。~望所归(众望所归)。

【物】《唐韻》文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文拂切,音勿。《說文》萬物也。牛爲大物。天地之數,起於牽牛,故从牛。勿聲。《玉篇》凡生天地之閒,皆謂物也。《易·乾卦》品物流形。又《无妄》先王以茂對時,育萬物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九貢,九曰物貢。《註》物貢,雜物,魚鹽橘柚。又《玉篇》事也。《易·家人》君子以言有物,而行有恆。《疏》物,事也。《禮·哀公問》敢問何謂成身,孔子對曰:不過乎物。《註》物,猶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鄕三物敎萬民,而賔興之。又《詩·小雅》比物四驪。《傳》物,毛物也。《又》三十維物,爾牲則具

【毫】1. 细长而尖的毛:~毛。~发(fā)。~末(喻极微小的数量或部分)。丝~。  2. 指毛笔:挥~。~素。  3. 中国的秤或戥子上的提绳:头~。二~。  4. 中国市制计量单位,十毫等于一厘(长度、地积、重量单位);一百平方毫等于一平方厘(面积单位)。  5. 方言,货币单位,角、毛。  6. 数量极少,一点儿(限用于否定式):~不费力。~无二致。  7. 与某一物理量的单位连用时,表示该量的千分之一:~米(公制长度单位,“米”的千分之一。)

【毫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刀切,音豪。長銳毛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合抱之木,生於毫末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有益毫毛。又言物細曰秋毫,言毫至秋極纖細也。《孟子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秋毫爲小,待之成體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入關,秋毫無犯。又《謝察微·算經》十絲曰毫,十毫曰釐。《禮·經解》差若毫釐,謬以千里。《晉書·虞預傳》毫釐之失。又筆謂之毫。《陸機·文賦》或含毫而邈然。《唐書·劉知幾傳》每記事載言,則閣筆相視,含毫不斷。又蘸筆曰濡毫,落筆曰揮毫。又姓。漢毫康,封安陽侯。又修毫,狗名。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不采】亦作“不睬”。对别人的言语、行为不予理会。《北齐书·穆后传》:“后既以陆为母,提婆为家,更不採轻霄。”《警世通言·老门生三世报恩》:“那笑他的他也不倸,怜他的他也不受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四九回:“时云长在侧,孔明全然不睬。”不理睬。唐杜荀鹤《登灵水阁贻钓者》诗:“未胜渔父閒垂钓,独背斜阳不采人。”《清平山堂话本·简贴和尚》:“他又説两声,浑家又不采。”

【旧人】1.谓年高德劭的旧臣。《书·盘庚上》:“古我先王,亦惟图任旧人共政。”孔传:“先王谋任久老成人共治其政。”明张居正《请乞优礼耆硕以光圣治疏》:“如蒙皇上俯念阶为先朝元辅,当代旧人,特勅该部查照嘉靖年间事例,差行人一员賫勅前去存问,仍量加赏賚,用示优崇。”2.久于其位的人;原有的人员。唐张九龄《敕四镇节度使王斛斯书》:“卿彼诸将,皆是旧人,既諳山川,又能料敌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一:“予去国二十七年復来,自周丞相子充一人外,皆无復旧人,虽吏胥亦无矣。”3.旧交;故人。汉王充《论衡·问孔》:“孔子重賻旧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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