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四十四有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yǒu|yòu chǔ|chù háng|xíng jiǔ zhài xún cháng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处】1. 居住:穴居野~。 2. 存在,置身:设身~地。~心积虑。~世。 3.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~。 4. 决定,决断:~理。 5.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~罚。~决。 6. 止,隐退:~暑。 | 1. 地方:~~。~所。 2. 点,部分:长(cháng )~。好~。 3. 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~。筹备~。 网
【处】《唐韻》昌與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敞呂切,音杵。《玉篇》居也。《詩·王風》莫或遑處。又止也。《詩·召南》其後也處。 《廣韻》留也,息也,定也。又居室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處處。又歸也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民有寢廟,獸有茂草,各有攸處。又分別也。《晉書·杜預傳》處分旣定,乃啓請伐吳之期。又制也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人閒巧僞滋多,雖處以嚴,而不能禁也。又姓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《處子》九篇。《師古註》《史記》云:趙有處子。《廣韻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北海太守處興。又州名。《一統志》晉屬永嘉郡,隋置處州。又《廣韻》讀去聲,昌據切。
【行】1. 行列:字里~间。罗列成~。 2. 兄弟姐妹的次弟;排行:我~二,你~几? 3. 步行的阵列。 4. 量词。用于成行的东西:泪下两~。 5. 某些营业所:银~。花~。商行。 6. 行业:同~。各~各业。 7. 用长的针脚成行地连缀:~棉袄。~几针。 | 1. 走:~走。步~。旅~。~踪。~百里者半九十。~云流水(喻自然不拘泥)。~远自迩。 2. 出外时用的:~装。~箧。~李。 3. 流通,传递:~销。风~一时。 4. 从事:进~。 5. 流动性的,临时性的:~商。~营。 6. 足
【行】《唐韻》戸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何庚切,音蘅。《說文》人之步趨也。《類篇》从彳从亍。《韻會》从彳,左步。从亍,右步也。左右步俱舉,而後爲行者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堂上謂之行,堂下謂之步。《釋名》行,伉也,伉足而前也。又《廣韻》適也,往也,去也。又《增韻》路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冬,其祀行。《註》行,在廟門外之西,爲軷壤,高二寸,廣五寸,輪四尺,設主軷上。又道也。《晉語》下有直言,臣之行也。又五行。《書·洪範》我聞在昔,鯀陻洪水,汨其五行。《韻會》五行,運于天地閒,未嘗停息,故名。又行人,官名。《廣韻》周有大
【酒债】因赊饮所负的债。汉孔融《失题》诗:“归家酒债多,门客粲几行。高谈满四座,一日倾千觴。”唐杜甫《曲江》诗之二:“酒债寻常行处有,人生七十古来稀。”清赵翼《郡城菊事甚盛》诗:“间日必一集,一集必竟日;那顾酒债增,但恐花事毕。”
【寻常】úncháng[ordinary;usual;common]普通,一般不寻常的来客岐王宅里寻常见。——唐·杜牧《江南春绝句》寻常巷陌。——宋·辛弃疾《永遇乐·京口北固亭怀古》
【寻常】常,皆古代长度单位。八尺为寻;一丈六尺为常。喻短或小。《左传·成公十二年》:“及其乱也,诸侯贪冒,侵欲不忌,争寻常以尽其民。”杜预注:“言争尺丈之地,以相攻伐。”杨伯峻注:“寻常意谓尺寸之地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夫目之能察也,不过步武尺寸之间;其察色也,不过墨丈寻常之间。”韦昭注:“五尺为墨,倍墨为丈,八尺为寻,倍寻为常。”唐柳宗元《柳常侍行状》:“夫器宏者,耻效以圭撮之任;足逸者,难局以寻常之地。”2.比喻长或多。《韩非子·扬权》:“故上失扶寸,下得寻常。”陈奇猷集释引旧注:“四指为扶。上於度量少有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