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 平 平
拼音: shòu dí|dì|de yáo gē qiě|jū qīn ài
【受】1.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:接~。感~。~精。~权。~托。~降。~益。~业(a.跟随老师学习;b.学生对老师自称)。~教。~领。~聘。~理。 2. 忍耐某种遭遇:忍~。~苦。~制。~窘。~累(受到劳累)。 3. 遭到:遭~。~害。~挫。~屈。~辱。~阻。 4. 适合,中:~吃。~看。~听。~使。
【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殖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酉切,音壽。《說文》相付也。《玉篇》得也。《易·旣濟》實受其福。《詩·大雅》受天之祜。又承也。《李適之法觀禪師銘》孰承最上,密受居多。又盛也。《杜甫詩》野航恰受兩三人。又容納也。《論語》君子不可以小知,而可大受也。又《正字通》神呪切,收去聲。《詩·小雅》投畀有北,有北不受。叶下昊。昊,許切。○按受字《韻書》無去聲。又叶音暑。《張衡·誚靑衣賦》晏嬰潔志,不顧景女。乃雋不疑,奉霍不受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从冖。俗或作,非。音胡到切,下从丈。zd
【的】◎ 真实,实在:~确。~当(dàng )。~情。~真。~证。 | ◎ 箭靶的中心:中(zhòng )~。有~放矢。众矢之~。目~(要达到的目标、境地)。 | 1.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:美丽~。 2.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:唱歌~。 3.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:他~衣服。 4. 助词,用在句末,表示肯定的语气,常与“是”相应:这句话是很对~。 5. 副词尾,同“地2”。
【遥】◎ 远:~远。~望。~想。~瞻。~指。~瞩。~相呼应。路~知马力。~测。~感。~控。
【遥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餘招切,音謠。《說文》遠也。《禮·王制》千里而遙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遠哉遙遙。又逍遙,徜徉也。互詳逍字註。
【哥】1. 兄,同父母(或只同父,只同母)或同族同辈而年龄比自己大的男子:~~。 2. 称呼年龄跟自己差不多的男子:李二~。 3. 古同“歌”。
【哥】《唐韻》古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何切,音牁。《說文》聲也。从二可,古文以爲謌字。《廣韻》古歌字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哥永言。《唐書·劉禹錫傳》屈原作九哥。又《廣韻》今呼爲兄。《韻會》潁川語,小曰哥,今人以配姐字,爲兄弟之稱。又哥舒,複姓。
【且】1. 尚,还,表示进一层:既高~大。尚~。况~。 2. 表示暂时:苟~偷安。姑~。 3. 表示将要、将近:城~拔矣。年~九十。 4. 一面这样,一面那样:~走~说。 5. 表示经久:这双鞋~穿呢! 6. 文言发语词,用在句首,与“夫”相似:~说。 7. 姓。 | 1. 文言助词,用在句末,与“啊”相似。 2. 多的样子。 3. 农历六月的别称。 4. 敬慎的样子:“有萋有~”。 5. 古同“趄”,趑趄。 典
【且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野切《正韻》七野切,音跙。借曰之辭。《論語》且予之類是也。又未定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祖者,且也。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。又又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有酒,多且旨。又此也。《詩·周頌》匪且有且。《傳》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。又姑且也。《詩·唐風》且以喜樂。又將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范增謂項莊曰:若屬且爲所鹵。又苟且也。《莊子·庚桑楚》老子語南榮趎曰:與物且者,其身不容,焉能容人。《註》且者,姑與物爲雷同,而志不在也。又姓。宋且謹修,明且。俗誤讀苴。又通作俎。薦牲具。祭祀燕饗用之
【亲爱】◎亲爱qīn’ài[dear;beloved]亲密友爱亲爱的爸爸
【亲爱】1.亲近喜爱。《礼记·大学》:“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。”《汉书·张禹传》:“禹心亲爱崇,敬宣而疏之。”宋范仲淹《赠大理寺丞蔡君墓表》:“故参知政事文忠公,视君诸父也,君亲爱之,过于己子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狐梦》:“何预汝事,三日郎君,便如许亲爱耶!”刘半农《战败了归来》诗:“家乡的景物都已完全改变了,一班亲爱的人们都已不见了。”2.亲近喜爱的人。《韩非子·难三》:“凡人於其亲爱也,始病而忧,临死而惧,已死而哀。”唐包佶《岭下卧疾寄刘长卿员外》诗:“唯有贫兼病,能令亲爱疏。”明高启《魏夫人宋氏墓志铭》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