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1|1 4|4|4|4 gū yàn yàn yú fēi
【栖】1. 鸟禽歇宿:“夫以鸟养养鸟者,宜~之深林”。 2. 居留,停留:~身。~息。~止。~遁(隐居,遁世)。~迟(游息,居住)。 | 1. 〔~~〕形容不安定。 2. 〔~遑〕a.忙碌不安,到处奔波;b.被迫。均亦作“栖皇”。
【栖】解釋《唐韻》先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先齊切,音西。西本古栖字。《說文》日在西方而鳥棲。故因以爲東西之西。《禽經》陸鳥曰栖,水鳥曰宿,獨鳥曰上,衆鳥曰集。《莊子·至樂篇》養馬者宜栖之深林。或作棲。又凡物止息皆曰栖。《魏書·顯祖記》栖心浩然。《陶潛·穫下潠詩》聊得從君栖。又栖遲,遊息也。《陶潛·與從弟詩》栖遲詎爲拙。又栖栖,猶皇皇也。《論語》何爲是栖栖者與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計切。音細。雞所止。(棲)《玉篇》同栖。鳥棲也。又《博雅》棲謂之牀。《詩·陳風》衡門之下,可以棲遲。又草名。《詩·大雅》
【乐】1. 欢喜,快活;快~。~境。~融融。~不可支。其~无穷。~观(精神愉快,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)。~天(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)。 2. 使人快乐的事情:取~。逗~。 3. 对某事甘心情愿:~此不疲。~善好(hào )施。 4. 笑:这事太可~了。 | 1. 声音,和谐成调的:音~。声~。~池。~音(有一定频率,和谐悦耳的声音)。~歌(❶音乐与歌曲;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)。~正(周代乐官之长)。~府(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,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;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“
【乐】《唐韻》五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逆角切,音岳。《說文》五聲八音之總名。《書·舜典》夔,命女典樂,敎胄子。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易·豫卦》先王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《禮·樂記》大樂與天地同和。又鐘鼓、羽籥、干戚,樂之器也。屈伸、俯仰、綴兆、舒疾,樂之文也。《孝經》移風易俗,莫善于樂。又姓。《左傳》晉大夫樂王鮒,《戰國策》燕樂毅。複姓。《孟子》樂正裘。又《唐韻》盧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歷各切,音洛。喜樂也。《通論》喜者主於心,樂者無所不被。《易·繫辭》樂天知命。《孟子》與民同
【孤】1. 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:~儿。遗~。托~。~寡鳏独(孤儿,寡妇,无妻或丧妻的人,年老无子女的人)。 2. 单独:~单。~独。~立。~僻。~傲。~茕(单独无依然)。~介。~身。~危。~芳自赏。~苦伶仃。~掌难鸣。~云野鹤(喻闲逸逍遥的人)。 3. 古代帝王的自称:~家。~王。 4. 古同“辜”,辜负。
【孤】《唐韻》古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攻乎切,音姑。《說文》無父也。《釋名》孤,顧也,顧望無所瞻見也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已孤不更名。又窮民之一曰孤。《禮·月令》養幼少,存諸孤。又王侯謙稱。《禮·玉藻》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。《曲禮》諸侯與民言,自稱曰寡人。其在凶服,曰適子孤。又官名,三公之次也。《書·周官》立少師,少傅,少保,曰三孤,貳公弘化。《註》三孤,雖三公之副貳,非其官屬,故曰孤。又凡孑處亦曰孤。《禮·學記》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又《玉篇》特也。《書·禹貢》嶧陽孤桐。《註》特生之桐也。又《集韻》負也。
【燕燕】。《诗·邶风·燕燕》:“燕燕于飞,差池其羽。”孔颖达疏:“此燕即今之燕也,古人重言之。”五代齐己《新燕》诗:“燕燕知何事,年年应候来。”元揭傒斯《吴歌一首送张清夫提举征东校官先还吴中》:“吴中女儿白如华,吴江燕燕拂波斜。”2.安适貌;和乐貌。《诗·小雅·北山》:“或燕燕居息,或尽瘁事国。”毛传:“燕燕,安息貌。”清朱之瑜《安南供役纪事》:“於是言笑燕燕,乞赋乞诗。”3.喻娇妻美妾。宋苏轼《张子野年八十五尚闻买妾述古令作诗》:“诗人老去鶯鶯在,公子归来燕燕忙。”元王逢《无家燕》诗:“燕燕何足道,重貽王孙忧。
【于飞】飞;偕飞。于,语助词。《诗·周南·葛覃》:“黄鸟于飞,集于灌木,其鸣喈喈。”郑玄笺:“飞集藂木,兴女有嫁于君子之道。”《左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:“初,懿氏卜妻敬仲,其妻占之曰:‘吉。是谓凤皇于飞,和鸣鏘鏘。有嬀之后,将育于姜。’”杜预注:“雄曰凤,雌曰皇。雄雌俱飞,相和而鸣鏘鏘然。犹敬仲夫妻和睦,适齐有声誉。”后因以喻夫妻(或男女)同行或恩爱和合。元张可久《满庭芳·春怨》曲:“清明近,于飞上坟,不由我不伤神。”明沉青门《普天乐·思情》套曲:“孤时限岂自招?于飞愿天应为保,且把香来着意烧。”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