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文
平仄:仄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wǔ fēn|fèn wén lǐ chéng liǎng bān
【武】1. 关于军事或技击的,与“文”相对:~装。~器。~警。~林。~坛。~生。~旦。~丑。~净。~举。 2. 勇猛,猛烈:英~。威~。~断。~士。~夫。 3. 半步,泛指脚步:步~。踵~。行(xíng )不数~。 4. 姓。
【武】《唐韻》文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罔甫切,音舞。《玉篇》健也。一曰威也,斷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乃武乃文。又《伊訓》布昭聖武。又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楚子曰:止戈爲武。《又》夫武,禁暴戢兵,保大定功,安民和衆,豐財者也。武有七德。又諡法之一。《汲冢周書》剛彊理直曰武,威彊叡德曰武,克定禍亂曰武,民克服曰武,夸志多窮曰武。又周樂名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武王作武。武,言以功定天下也。又《禮·樂記》始奏以文,復亂以武。《鄭註》文謂鼓,武謂金。《疏》金屬西方,可以爲兵刃,故爲武。鼓主發動衆音,無兵器之用,故爲文。又迹也。《詩·大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文】1.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:灿若~锦。 2. 刺画花纹:~身。 3. 记录语言的符号:~字。~盲。以~害辞。 4.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:~凭。~艺。~体。~典。~苑。~献(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)。~采(a.文辞、文艺方面的才华;b.错杂艳丽的色彩)。 5.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:~化。~物。 6.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 7. 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。繁~缛节(过多的礼节仪式)。 8. 文华辞采,与“质”、“情”相对:~质彬彬。 9. 温和:~火。~静。~雅。
【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分切,音紋。《說文》錯畫也。《玉篇》文章也。《釋名》文者,會集衆綵,以成錦繡。合集衆字,以成辭義,如文繡然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相雜,故曰文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供其絲纊組文之物。《註》畫繪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。《禮·樂記》五色成文而不亂。又《尚書序》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,始畫八卦,造書契,以代結繩之政,由是文籍生焉。《疏》文,文字也。《說文》序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《古今通論》倉頡造書,形立謂之文,聲具謂之字。又《易·乾卦文言疏》文謂文飾。又《易·坤卦
【礼成】。《管子·大匡》:“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寧居,来修旧好。礼成而不反,无所归死,请以彭生除之。”清恽敬《驳朱锡鬯书<杨太真外传>后》:“盖新书(《新唐书》)据下詔之日,旧书(《旧唐书》)据礼成之日耳。”清吴伟业《南苑应制》诗:“熊馆发云旌,春蒐告礼成。”
【两班】朝会,官员依文武分成东西两列,谓之两班。亦借指文武官员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两班三品以朔望朝,就食廊下,殿中侍御史二人为使涖之。”宋陆游《送襄阳郑帅唐老》诗:“一朝丹詔自天下,两班仰首看腾驤。”明王鏊《震泽长语·象讳》:“一日,上御奉天门视朝,侍卫忽惊扰,两班亦喧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