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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蒙正得了本处官也——杂剧·吕蒙正风雪破窑记

韵脚:上三十五馬
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仄 平 仄

拼音: liǎo|le guān lǚ zhèng|zhēng dé|děi|de mēng|méng|měng yě běn chǔ

吕蒙正得了本处官也释义
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 4. 姓。

【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又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

【吕】1. 中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中的阴律,有六种,总称“六吕”。  2. 姓。

【吕】《唐韻》力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兩舉切,音旅。《說文》脊骨也,象形。昔太嶽爲禹心呂之臣,故封呂侯。《書·呂》惟呂命。《傳》言呂侯見命爲卿。《鄭語》南有荆蠻申呂。《註》申呂,姜姓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汝南郡新蔡有大呂亭。《註》故呂侯國。又《史記·高祖功臣侯者年表》周呂侯,以呂后兄初起,以客從入漢爲侯。《註》周及呂皆國名。濟隂有呂都縣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又縣名,屬楚國。亦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又姓。《廣韻》太嶽封呂侯,後因爲氏。又六呂,隂律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奏黃鐘,歌大呂,奏姑洗,歌南呂,奏夷則,歌

【正】1. 不偏斜,与“歪”相对:~午。~中(zhōng )。~襟危坐。  2. 合于法则的:~当(dāng)。~派。~楷。~规。~大光明。~言厉色。拨乱反~。  3. 合于道理的:~道。~确。~义。~气。  4. 恰好:~好。~中(zhōng )下怀。  5. 表示动作在进行中:他~在开会。  6. 两者相对,好的、强的或主要的一方,与“反”相对,与“副”相对:~面。~本。  7. 纯,不杂:~色。~宗。~统。纯~。  8. 改去偏差或错误:~骨。~误。~音。~本清源。  9. 图形的各个边的长度和各个角的大

【正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盛切,音政。《說文》是也。从止一以止。《註》守一以止也。《新書·道術篇》方直不曲謂之正。《易·乾卦》剛健中正。《公羊傳·隱三年》君子大居正。又備也,足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各正性命。《書·君牙》咸以正罔缺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正,長也。《郭註》謂官長。《左傳·隱六年》翼九宗五正。《杜註》五正,五官之長。又《昭二十九年》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冥,土正曰后土。又官名。《禮·王制》史以獄成告於正。《鄭註》正,於周鄕師之屬,今漢有正平丞,秦所置。又朼載也。《周禮·夏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蒙】1. 欺骗:~骗。~哄。~事。欺上~下。  2. 昏迷,眼发黑:~头转向。  3. 胡乱猜测:瞎~。 | 1. 没有知识,愚昧:启~。发~。~昧。  2. 遮盖起来:~罩。~子。~蔽。  3. 受:承~。~难。~尘。~垢。  4. 形容雨点细小:~~细雨。  5. 姓。  6. 同“艨”。 | ◎ 〔~古族〕a.中国少数民族之一。B.蒙古国的主要民族。

【蒙】《唐韻》莫紅切《集韻》謨蓬切,音濛。《爾雅·釋草》蒙,王女也。《註》女蘿別名。又《詩傳》唐蒙,菜名。又大蒙,藥名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羣藥安生,小辛大蒙。又《易疏》蒙者,微昧闇弱之名。《書·洪範傳》蒙,隂闇也。又《左傳·昭元年》又使圍蒙其先君。《註》欺也。又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晉人執季孫意如,以幕蒙之。《註》裹也。又《前漢·宣帝紀》雖有患禍,猶蒙死而存之。《註》冒也。又《書·伊訓》具訓于蒙士。《疏》謂蒙稚,小之稱。又《詩·秦風》蒙伐有苑。《傳》蒙,討羽也。《箋》畫雜羽之文于伐。又縣名。《史記·老莊列傳》莊子者,

【也】1. 副词,表示同样、并行的意思:你去,我~去。  2.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:一点儿~不错。  3.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:虽然你不说,我~能猜个八九不离十。  4. 文言语气助词(❶表判断;❷表疑问;❸表停顿;❹形容词尾)。  5.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:~罢。

【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又姓。明也伯先。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

【本处】1.此地,此处。《宋史·兵志三》:“如本处别无军分指挥,即配邻近州、府、军、监指挥收管。”《清平山堂话本·柳耆卿诗酒玩江楼记》:“本处有一美丽歌妓,姓周,小字月仙。”2.犹出处。清黄宗羲《万祖绳七十寿序》:“塲屋气息,不用力古作,而更窜易於时文;不订经史本处,而求故事於时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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