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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认婆婆做了接脚——杂剧·感天动地窦娥冤

平仄:仄 仄 平 平 仄 平 仄

拼音: liǎo|le rèn jiē 4 pó jiǎo mào|mò

冒认婆婆做了接脚释义
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
【认】1. 分辨,识别:~生。~得。辨~。  2. 表示同意:~可。~账。  3. 与本来无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:~亲。  4. 认吃亏:这事没办成,我~了。 网

【认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振切,音刃。《玉篇》識認也。《增韻》辨識也。《關尹子·二柱篇》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《後漢·卓茂傳》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,他日別得,亡者詣府送還。《元史·王克敬傳》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又錯認,水酒名。見《南宋市肆記》。又《讀書通》與仞通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孟喜因不肯仞。又《韻會》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而證切《集韻》如證切,仍去聲。義同。

【接】1. 连成一体:~合。~骨。~壤。衔~。  2. 继续,连续:~力。~替。~班。~二连三。再~再厉。  3. 靠近,挨上:~近。邻~。~吻。  4. 承受,收取:~受。~收。~纳。~管。  5. 迎:~风。~生。~待。  6. 姓。

【接】《唐韻》子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涉切,音楫。《說文》交也。《廣韻》合也,會也。《易·蒙卦》子克家,剛柔接也。《疏》陽居卦內,接待羣隂。又《晉卦》晝日三接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之接如水。《疏》如兩水相交,尋合而已。又持也,受也,承也。《禮·曲禮》接下承弣。《註》接客手下也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漢興,接秦之弊。又《增韻》接續也,連也。《禮·曲禮》堂上接武。《註》武,迹也。迹相接,謂每移足半躡之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烏秅國民接手飮。《註》自高山下谿中飮水,故接連其手。又近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賓立接西塾。又捷也。《禮·

【做】1. 进行工作或活动:~活。~事。~工。~手脚(暗中进行安排)。  2. 写文:~诗。~文章。  3. 制造:~衣服。  4. 当,为:~人。~媒。~伴。~主。~客。看~。  5. 装,扮:~作。~功。~派。  6. 举行,举办:~寿。~礼拜。  7. 用为:芦苇可以~造纸原料。  8. 结成(关系):~亲。~朋友。 网

【做】《正字通》俗作字,字彙租去聲。又音佐,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,分作做爲二,非。互見作字註。

【婆】1. 年老的妇女:老太~。苦口~心。  2. 丈夫的母亲:公~。~媳。~家。~~。  3. 称长两辈的亲属妇女:姑~。姨~。外~。  4. 方言,泛指已婚的青年妇女,亦称妻子:~娘。~姨。  5. 旧时指从事某些职业的妇女:媒~。收生~。

【婆】《廣韻》薄波切《集韻》蒲波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禾切,音皤。《說文》奢也。一曰老母稱。方俗稱舅姑曰公婆。又廣西猺俗,男子老者,一寨呼之曰婆,其老婦則呼之曰公。又黃婆,神也。養生家以能母養餘臓,名曰黃婆。又孟婆,風神也。《楊愼曰》孟婆,宋汴京勾攔語,謂風也。又鞞婆,琵琶名,見《搜神記》。又梵言耆婆,華言長壽天神。梵言貧婆,華言叢林。梵言優婆塞,華言善士。見《祖庭事苑》。又國名。闍婆國,卽瓜哇國,元遣史弼征之,封爲瓜哇國王。又城名。蓬婆城,在吐蕃。《杜甫詩》已收滴博雲閒戍,更奪蓬婆雪外城。 《說文》作媻。

【脚】1. 人和某些动物身体最下部接触地面的部分:~心。~掌。~背。~跟。~步。~印。~法(指踢球、踢毽等的技巧)。~镣。~踏实地(形容做事实事求是,不浮夸)。  2. 最下部:~注。山~。墙~。  3. 剩下的废料,渣滓:下~料。  4. 〔~本〕表演戏剧或拍摄影视所依据的底本。  5. 旧时指与体力搬运有关的:~夫。~行(háng )。~钱。拉~。

【脚】《廣韻》居勺切《集韻》訖約切,音蹻。《說文》脛也。《釋名》脚,却也。以其坐時却在後也。《詩·小雅·旣微且尰釋文》尰,脚脛也。《山海經》長股之國,在雄常北,被髮。一曰長脚。(腳)《唐韻》居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訖約切,音蹻。《說文》脛也。或作脚。《釋名》却也。以其坐時卻在後也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詈侮捽搏,捶笞臏腳。又以足蹂物曰腳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射麋腳麟。《註》郭璞曰:腳掎足。《文選·李善註》腳,謂持其麟也。

【冒】1. 向外透或往上升:~烟(❶烟往上升;❷发怒)。~汗。~尖。  2. 不顾(恶劣的环境或危险等),顶着:~雨。~险。~死。  3. 不加小心,鲁莽,冲撞:~失。~昧。~进(不顾具体条件,急躁进行)。  4. 用假的充当真的,假托:~牌。~充。~名顶替。  5. 复盖:“先设一铁板,其上以松脂、蜡和纸灰之类~之”。  6. 贪污:“贪于饮食,~于货贿”。  7. 古同“帽”。  8. 古同“瑁”,玳瑁。  9. 姓。 | ◎ 〔~顿(dú)〕中国汉初匈奴族的一个君主名。

【冒】〔古文〕 《唐韻》莫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報切,音耄。《說文》蒙而前也。从冃目,以物自蒙而前也。謂貪冒若目無所見也。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冒濁苟容。《註》師古曰:貪蔽也。《食貨志》舉陵夷廉恥相冒。《註》冒,蔽也。又假稱曰冒。《前漢·衞靑傳》冒姓衞氏。《註》冒爲假稱,若人首之有覆冒也。又所以覆其首。《前漢·雋不疑傳》著黃冒。又《玉篇》覆也,食巾也。又與媢通。《正韻》忌也。《書·秦誓》冒嫉以惡之。又通作瑁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天子執冒四寸,以朝諸侯。《註》名玉。曰冒者,言德能覆天下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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