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liǎo|le shāng mù qù|qū huái bào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【伤】1. 受损坏的地方:工~。~痕。 2. 损害:~了筋骨。~脑筋。~神。劳民~财。 3. 因某种致病因素而得病:~风。~寒。 4. 因过度而感到厌烦:~食。 5. 妨碍:无~大体。 6. 悲哀:悲~。哀~。神~。感~。~悼。~逝(悲伤地怀念去世的人)。 7. 得罪:~众。开口~人。 典
【伤】《唐韻》式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尸羊切,音商。痛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傷思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以不永傷。《小雅》我心憂傷。又創也,損也。《書·說命》若跣弗視地,厥足用傷。又毀傷也。《禮·緇衣》心以體全,亦以體傷。又戕害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二年》君子不重傷。又姓。《左傳》傷省,宋人。又《諡法》未家短折曰傷。又叶式亮切,同慯。《張衡·四愁詩》路遠莫致倚愁悵,何爲懷憂心煩傷。漢典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訓》憂思也。〕 謹照原文釋訓改釋詁,憂思也改傷思也。〔《書·說命》若跣勿視地。〕 謹照原文勿視改弗視。 考證:〔《爾雅
【目】1. 眼睛:~光。醒~。历历在~。~指气使(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,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。亦作“颐指气使”)。 2. 看,视:~语。~论(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)。 3. 想要达到的地点、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:~的(dì)(亦指箭靶的中心)。 4.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:条~。纲举~张。 5. 名称:数~。巧立名~。 6. 标题:~录。 7.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,在“纲”以下,“科”以上:鸟纲中有雁形~和鸡形~。 8. 孔眼:网~。 9. 指为首的人:头~。
【目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莫六切,音牧。《說文》人眼,象形,重童子也。《春秋元命苞》肝之使也。《韓詩外傳》心之符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氣之淸明者也。易說卦離爲目。《註》南方之卦,主視。故爲目。《書·舜典》明四目。《註》廣四方之視,以決天下壅蔽。又《博雅》視也。凡注視曰目之。《史記·丞相世家》平去楚,渡河,船人疑其有金,目之。又動目以諭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范增數目羽擊沛公。又含怒側視也。《周語》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又《小爾雅》要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簭人掌三易,以辨九簭之名,四曰巫目。《疏》是要目之事。又見
【觑】◎ 看,偷看,窥探:~视。偷~。小~(轻视,小看)。面面相~。 | ◎ 把眼睛合成一条细缝看:~着眼睛仔细地看。
【怀抱】uáibào(1)[cherish]∶藏于怀中;心意;胸怀怀抱远大的理想(2)[embrace]∶抱在怀中怀抱琵琶◎怀抱huáibào[bosom]胸怀多年来她生活在她的家庭的怀抱中
【怀抱】抱着。《诗·小雅·蓼莪》“出入腹我”汉郑玄笺:“腹,怀抱也。”《后汉书·曹褒传》:“寝则怀抱笔札,行则诵习文书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三八回:“潘金莲在那边屋里冷清清,独自一个儿坐在床上怀抱着琵琶。”2.谓心里怀着。曹禺《北京人》第一幕:“她怀抱着希望,她逐渐看出她的将来不在这狭小的世界里。”3.胸前。亦指胸部和手臂向前环抱的空间。三国魏曹丕《见挽船士兄弟辞别诗》:“妻子牵衣袂,落泪霑怀抱。”唐元稹《哭崔儿》诗:“怀抱又空天默默,依前重作邓攸身。”宋苏轼《哭干儿》诗之一:“归来怀抱空,老泪如泻水。”清唐甄《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