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yǒu|yòu nà|nǎ|nèi|nā 2 xiù wéi zhàng lǐ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那】◎ 指较远的时间、地方或事物,与“这”相对:~里。~个。~样。~些。~时。~么。 | ◎ 同“哪”(一)(中国大陆地区已不用)。 | ◎ 义同(一),“那”和“一”连读的合音,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:~个。~五年。 | ◎ 姓。
【罗】1. 捕鸟的网:~网。 2. 张网捕捉:~掘(用网捕麻雀,挖掘老鼠洞找粮食。喻用尽办法筹措款项)。门可~雀(形容门庭冷落)。 3. 搜集,招致,包括:~捕。~致(招请人才)。网~。包~。~织罪名(虚构罪名,陷害无辜)。 4. 散布:~列。 5. 过滤流质或筛细粉末用的器具:绢~。 6. 用罗筛东西:~面。 7. 轻软有稀孔的丝织品:~绮。~扇。 8. 量词,用于商业,一罗合十二打。 9. 同“脶”。 10. 姓。
【罗】《廣韻》魯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良何切《正韻》朗何切,音蘿。《說文》以絲罟鳥。古者芒氏初作羅。《爾雅·釋器》鳥罟謂之羅。《註》謂羅絡之。《詩·王風》雉離於羅。《周禮·夏官·羅氏》掌羅烏鳥。又《類篇》帛也。《釋名》羅文,疎羅也。《戰國策》下宮糅羅紈,曳綺縠。又《廣雅》羅,列也。《楚辭·九歌》羅生兮堂下。《註》羅列而生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桓十二年》羅人欲伐之。《註》羅,熊姓國,在宜城縣西山中,後徙。又水名。《史記·屈原傳》遂自投汨羅。《註》汨水在羅,故曰汨羅。又新羅,東夷國名。《唐書·東夷傳》新羅,弁韓苗裔也,居
【绣】1. 用丝线等在绸和布上缀成花纹或文字:~字。~花。刺~。 2. 绣成的物品:粤~。苏~。湘~。锦~山河。锦心~口(形容文思、词藻都优美、华丽)。
【绣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救切,音秀。《說文》五采備也。《釋名》繡,修也,文修修然也。《書·益稷》黼黻絺繡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五采備,謂之繡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漢有繡君實。又《集韻》先彫切,音蕭。《類篇》綺屬。《詩·唐風》素衣朱繡。《箋》繡,當爲綃。《韻補》當讀如肖。漢典考證:〔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五采備,爲之繡。〕 謹照原文爲之改謂之。 考證:〔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五采備,爲之繡。〕 謹照原文爲之改謂之。
【帏】1. 帐子、幔幕。 2. 古代人佩带的香囊。 方言集汇
【帏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許歸切,音揮。囊也。《玉篇》香囊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蘇糞壤以爲幃兮,謂申椒其不芳。《註》幃謂之幐,卽香囊也。又《廣韻》一曰單帳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所幸愼夫人令幃帳不得文繡。又《廣韻》雨非切《集韻》于非切,音韋。義同。
【帐】1. 用布或其他材料等做成的遮蔽用的东西:~子。~幕。~篷。蚊~。青纱~。 2. 同“账”。
【帐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知亮切,音脹。《釋名》帳,張也。張施於牀上也。《玉篇》帷也,張也,幬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幬謂之帳。《註》今江東亦謂帳爲幬。《淮南子·道應訓》齊伐楚,市偷請爲君行薄技,乃夜解齊君之幬帳而獻之。又與張通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復留止張,飮三日。《註》張,幃帳也。又計簿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明堂朝諸侯,受郡國計。《註》計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漢典考證:〔《爾雅·釋器》幬謂之帳。〕 謹照原書釋器改釋訓。 考證:〔《爾雅·釋器》幬謂之帳。〕 謹照原書釋器改釋訓。
【里】1. 居住的地方:故~。返~(回老家)。 2. 街坊(古代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):~弄(lòng )。 3.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:一~(等于五百米)。~程牌。 4. 衣物的内层:被~。 5. 内部,与“外”相对,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:~外。心~。这~。那~。 6. 姓。
【里】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裏。《爾雅·釋言》里,邑也。《詩·鄭風》將仲子兮,無踰我里。《傳》里,居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五家爲鄰,五鄰爲里。《前漢·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