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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婆婆一向收留俺爷儿两个在家同住——杂剧·感天动地窦娥冤

韵脚:去十遇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仄 平 平 仄

拼音: zài 1|0|0 tóng|tòng nà|nǎ|nèi|nā zhù ǎn pó yé liǎng ér gè|gě shōu liú yī xiàng

那婆婆一向收留俺爷儿两个在家同住释义
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
【家】1.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:~庭。~眷。~长(zhǎng )。~园。~谱。~塾。~乡。~风。~训。~规。~喻户晓。如数~珍。  2. 家庭所在的地方:回~。老~。安~。  3. 居住:“可以~焉”。  4.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、亲属:~祖。~父。~翁。~母。~慈。  5. 家里养的,不是野生的:~畜。~禽。  6.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:酒~。农~。  7.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:专~。行(háng )~。作~。科学~。  8. 学术流派:儒~。法

【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

【同】1. 一样,没有差异;相~。~一(a.一致,统一;b.共同的一个或一种)。~侪(同辈)。~庚(同岁)。~年。~胞。~人(a.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;b.同行业的人)。~仁(同人)。~仇敌忾。~工异曲。~室操戈。情~手足。  2. 共,在一起(从事):共~。~学。~步。殊途~归。~舟共济。  3. 和,跟:~流合污。  4. 姓。 | ◎ 〔胡~〕见“胡”。

【同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桐。《說文》合會也。《玉篇》共也。《廣韻》①也。《易·同人》天與火同人,君子以類族辨物。《書·益稷》敷同日奏罔功。又《廣韻》齊也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詩·小雅》我馬旣同。又聚也。《詩·小雅》獸之所同。《傳》同猶聚也。又和也。《禮·禮運》是謂大同。《註》猶和也,平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六律六同。《註》六律合陽聲者,六同合隂聲者。又《典同》掌六律,六同之和。《註》律以竹,同以銅。言助陽宣氣,與之同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時見曰會,殷見曰同。《詩·

【那】◎ 指较远的时间、地方或事物,与“这”相对:~里。~个。~样。~些。~时。~么。 | ◎ 同“哪”(一)(中国大陆地区已不用)。 | ◎ 义同(一),“那”和“一”连读的合音,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:~个。~五年。 | ◎ 姓。

【住】1. 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:居~。~宿。~房。~户。  2. 停,止,歇下:~手。雨~了。  3. 动词的补语(a.表示稳当或牢固,如“站~”;b.表示停顿或静止,如“他愣~了”。c.与“得”或“不”连用,表示力量够得上,如“支持不~了”)。

【俺】◎ 方言,我,我们(不包括听说话的人):~要上学。

【俺】《廣韻》於驗切《集韻》於贍切,音。我也。北人稱我曰俺。又《集韻》於劒切,音。大也。

【婆】1. 年老的妇女:老太~。苦口~心。  2. 丈夫的母亲:公~。~媳。~家。~~。  3. 称长两辈的亲属妇女:姑~。姨~。外~。  4. 方言,泛指已婚的青年妇女,亦称妻子:~娘。~姨。  5. 旧时指从事某些职业的妇女:媒~。收生~。

【婆】《廣韻》薄波切《集韻》蒲波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禾切,音皤。《說文》奢也。一曰老母稱。方俗稱舅姑曰公婆。又廣西猺俗,男子老者,一寨呼之曰婆,其老婦則呼之曰公。又黃婆,神也。養生家以能母養餘臓,名曰黃婆。又孟婆,風神也。《楊愼曰》孟婆,宋汴京勾攔語,謂風也。又鞞婆,琵琶名,見《搜神記》。又梵言耆婆,華言長壽天神。梵言貧婆,華言叢林。梵言優婆塞,華言善士。見《祖庭事苑》。又國名。闍婆國,卽瓜哇國,元遣史弼征之,封爲瓜哇國王。又城名。蓬婆城,在吐蕃。《杜甫詩》已收滴博雲閒戍,更奪蓬婆雪外城。 《說文》作媻。

【爷】1. 父亲:“军书十二卷,卷卷有~名”。  2. 祖父:~~。姥~。  3. 对长辈或年长男子的敬称:张大~。  4. 旧时对官僚、财主等的称呼:县太~。少(shào )~。  5. 对佛、神的称呼:佛~。财神~。

【爷】〔古文〕《玉篇》以遮切,音耶。俗呼爲父爺字。《古木蘭詩》軍書三十卷,卷卷有爺名。

【两】1. 数目,二。一般用于量词和“个、半、千、万、亿”前:~个黄鹂。~本书。  2. 双方:~可。~边。~便(客套用语,彼此方便)。~旁。~侧。~袖清风。~败俱伤。  3.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:十~(一市斤。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)。半斤八~(喻彼此一样,不相上下,含贬义)。  4. 表示不定数目:~下子。~着儿(zhāor )。

【两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養切,良上聲。《說文》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又《玉篇》匹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以九兩繫邦國之民。《註》兩猶耦也,所以協耦萬民,聯繫不散,有九事也。又《韻會》匹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重錦三十兩。《註》三十匹也。又車數曰兩。《後漢·吳祐傳》載之兼兩。《註》車有兩輪,故稱兩。又《玉篇》二十四銖爲兩。又《雞林類事》四十曰麻兩。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更鑄四銖錢,其文爲半兩。又《南史·齊和帝紀》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,名曰假兩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

【儿】1. 小孩子:婴~。~戏。  2. 年轻的人(多指青年男子):男~。~女情。  3. 儿子,男孩子:~子。生~育女。  4. 父母对儿女的统称,儿女对父母的自称。  5. 助詞:❶多用作名词后缀。❷用于形容词后。

【儿】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而鄰切,音仁。《說文》人也。《玉篇》仁人也。孔子曰:人在下,故詰屈。《戴侗·六書故》人儿非二字,特因所合而變其勢。合於左者,若伯若仲。合於下者,若兒若見。《鄭樵·六書略》人象立人,儿象行人。又《集韻》居拜切,音戒。仁人也。(兒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汝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如支切,爾平聲。《說文》孺子也。象形。小兒頭囟未合。又《韻會》男曰兒,女曰嬰。又《韻會》兒,倪也。人之始,如木有端倪。又《倉頡篇》兒,嬬也。謂嬰兒嬬嬬然,幼弱之形也。又《韻會》姓也。漢有兒寬。又《唐韻》五稽切《集韻》《韻

【个】1. 量词:三~月。洗~澡。  2. 单独的:~人。~性。~位。  3. 身材或物体的大小:高~子。  4. 用在动词与补语中间,以加强语气:笑~不停。吃~饱。 | ◎ 〔自~兒〕自己。

【收留】◎收留shōuliú(1)[receive]∶接受并留下收留礼品(2)[takesb.in]∶接收并给予帮助收留难民

【收留】接收容留。《元典章·吏部八·案牍》:“或云各该司吏收管或刷卷书吏收留。”《醒世恒言·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“不然,只道我收留迷失子女,不当稳便。”老舍《樱海集·月牙儿》:“可是她能收留我吗?”

【一向】◎一向yīxiàng(1)[latelyon]∶向来;从来(2)[allalong;consistently]∶表示行为、情况从上次到现在的一段时间老陈一向好哇!(3)[earlieron;lately]∶过去的某一段时期你这一向进步不小吧

【一向】1.谓朝着一个目标或一个方向。《孙子·九地》:“并敌一向,千里杀将。”晋钟会《檄蜀文》:“蓄力待时,併兵一向。”北魏贾思勰《齐民要术·种红兰花梔子》:“贮出淳汁,著大盆中,以杖一向搅,勿左右迴转,三百餘匝。”2.一直。《朱子语类》卷一二○:“今人读书,多是从头一向看到尾。”3.犹一味,一意。唐白居易《昭君怨》诗:“自是君恩薄如纸,不须一向恨丹青。”宋范仲淹《与中舍二子三监簿四太祝》:“自家且一向清心做官,莫营私利。”金董解元《西厢记诸宫调》卷一:“张生见了,五魂消无主……一向痴迷,不道其间是谁住处。”4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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