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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去那受刑法尸骸上烈些纸钱——杂剧·感天动地窦娥冤

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平 仄 平

拼音: 4 nà|nǎ|nèi|nā xiē|suò nǐ qù fǎ shàng|shǎng shī hái zhǐ qián shòu xíng

你去那受刑法尸骸上烈些纸钱释义

【烈】1. 火势猛;引申为猛,厉害:~火。~焰。~酒。~马。~性。激~。剧~。  2. 气势盛大:轰轰~~。  3. 刚直,有高贵品格的;为正义而死难的:~女。壮~。先~。~士。  4. 功业:功~。  5. 古同“列”,行列。

【烈】〔古文〕煭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蘖切,音列。《說文》火猛也。《玉篇》熱也。《書·胤征》天吏逸德,烈于猛火。又《詩·鄭風》火烈具舉。《傳》烈,列也。《箋》列人持火具舉,言衆同心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烈,業也。《書·伊訓》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。《傳》湯有功烈之祖,故稱焉。又《詩·小雅》烝衎烈祖。《箋》烈,美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烈,光也。《詩·周頌》休有烈光。又《爾雅·釋訓》烈烈,威也。《詩·小雅》烈烈征師。《箋》烈烈,威武貌。又《詩·小雅》憂心烈烈。《箋》烈烈,憂貌。又《詩·小雅》南山烈烈。《傳

【那】◎ 指较远的时间、地方或事物,与“这”相对:~里。~个。~样。~些。~时。~么。 | ◎ 同“哪”(一)(中国大陆地区已不用)。 | ◎ 义同(一),“那”和“一”连读的合音,但指数量时不限于一:~个。~五年。 | ◎ 姓。

【些】1. 表示不定的数量:一~。某~。~微。~许。  2.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比较的程度:病轻~了。 | ◎ 《楚词》中的句末助词。

【些】《廣韻》寫耶切《正韻》思遮切,瀉平聲。《廣韻》少也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《集韻》桑何切,音娑。挽歌聲。又《韻會》蘇箇切,娑去聲。語辭也。《楚辭·招魂》何爲四方些。《註》沈存中筆談,夔峽湖湘人,凡禁呪語末云娑婆訶,三合而爲些也。又同娑。邏些,吐蕃城名。又麼些,禿光些,皆蠻族。

【你】1.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~厂。~方。  2. 泛指任何人:~死我活。
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【上】1. 位置在高处的,与“下”相对:楼~。~边。  2.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:~古。~卷。  3. 等级和质量高的:~等。~策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)。  4. 由低处到高处:~山。~车。~升。  5. 去,到:~街。  6. 向前进:冲~去。  7. 增加:~水。  8. 安装,连缀:~刺刀。~鞋(亦作“绱鞋”)。  9. 涂:~药。  10.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:~课。~班。  11. 拧紧发条:~弦。  12. 登载,记:~账。  13. 用在名词后边,表示时间、处

【上】〔古文〕丄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亮切,音尙。在上之上,對下之稱。崇也,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天者親上。又《廣韻》君也。太上極尊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上者,尊位所在。但言上,不敢言尊號。又上日。《書·舜典》正月上日。《註》孔氏曰:上日,朔日也。葉氏曰:上旬之日。曾氏曰:如上戊,上辛,上丁之類。又姓。漢上雄,明上觀,上志。又上官,複姓。又《唐韻》時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掌切,商上聲。登也,升也,自下而上也。《易·需卦》雲上于天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又進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朔

【尸骸】◎尸骸shīhái(1)[skeletonofacorpse]∶即“尸骨”(2)[corpse]∶指尸体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珍君确是死掉了,这是真的,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。——《记念刘和珍君》

【尸骸】1.犹尸体。《元典章新集·刑部·检验》:“﹝县尹邱恢﹞将刘元八病死妻陈氏庆一违例开棺检验,暴露尸骸。”明无名氏《鸣凤记·灯前修本》:“我死之后,你将我尸骸暴露休埋葬。”2.指形状、样子。含贬意。犹尸体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陆逊传》:“其舟船器械,水步军资,一时略尽,尸骸漂流,塞江而下。”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河水三》:“民歌曰:‘生男慎勿举,生女哺用餔,不见长城下,尸骸相支拄。’”萧三《放下锄头,拿起刀枪》诗:“掩埋了尸骸呀,硬着心肠!放下锄头呀,拿起刀枪!”

【纸钱】hǐqián[josspaper]迷信的人烧给死人、鬼神的铜钱形纸片

【纸钱】祭祀时焚化给死人或鬼神当钱用的纸片。亦可望空抛撒或悬挂墓地。形状有圆形方孔如铜钱者,也有纸上打些钱形的。据《新唐书·王璵传》记载,汉以来丧葬者埋钱于墓圹中,称瘗钱,魏晋以后则演变为用纸钱。唐张籍《北邙行》:“寒食家家送纸钱,乌鳶作窠衔上树。”《宋史·寇準传》:“县人皆设祭哭於路,折竹植地,挂纸钱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一回:“新年初一日,叫他到坟上烧纸钱去。”陈毅《梅岭三章》诗之二:“后死诸君多努力,捷报飞来当纸钱。”亦称“纸铜钱”。清洪昇《长生殿·哭像》:“叠金银山百座,化幽冥帛万张。纸铜钱,怎买得天仙降?

【受刑】◎受刑shòuxíng[beputtotorture;betortured]受到拷打、折磨

【受刑】遭受刑罚。《孔丛子·刑论》:“宥过赦小罪,老弱不受刑,先王之道也。”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受刑者转广,而为非者日多。”鲁迅《伪自由书·电的利弊》:“上海有电刑,一上,即遍身痛楚欲裂,遂昏去,少顷又醒,则又受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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