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十四賄
平仄:仄 仄 仄 平 仄 仄 仄
拼音: dì|de zuì dà|dài|tài nǐ fàn xià shí è
【地】1. 人类生长活动的所在:~球(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)。~心说。 2. 地球或地球的某部分:~质。~壳。 3. 地球表面除去海洋、江河、湖泊的部分:陆~。~下。 4. 地球表面的土壤:土~。田~。~政。~主。 5. 地球上的一个区域:~区。此~。 6. 建筑材料铺成的平面:~板。~毯。 7. 所在空间或区域的部位:~点。目的~。 8. 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:易~以处。 9. 表示思想或行动的某种活动领域:见~。境~。心~。 10. 底子:质~。 | ◎ 结构助词,用在词或词组之后表示修
【地】〔古文〕埊埅嶳《廣韻》徒四切《集韻》大計切《韻會》徒二切《正韻》徒利切,音弟。《說文》元氣初分,重濁隂爲地,萬物所列也。《白虎通》地者,易也。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。《釋名》地,底也,其體底下,載萬物也。《易·說卦傳》坤爲地。《內經》岐伯曰:地爲人之下,太虛之中。黃帝曰:馮乎。曰:大氣舉之。《周禮·地官》土訓掌道地圖,以詔地事,道地慝,以辨地物,而原其生,以詔地求。《博物志》地以名山爲輔佐,石爲之骨,川爲之脈,艸木爲之毛,土爲之肉。又第也,但也。《前漢·丙吉傳》西曹地忍之。又叶徒何切,音沱。《屈原·橘頌》
【罪】1. 犯法的行为:犯~。~人。认~。有~。~恶。~名。~魁。~行。~证。~责。~孽(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)。~不容诛。 2. 过失,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:功~。~愆。~尤(“尤”,过失,罪过)。归~于人。 3. 刑罚:判~。畏~。待~。请~。 4. 苦难,痛苦:受~。
【罪】〔古文〕辠《廣韻》徂賄切《集韻》粗賄切,音。《說文》捕魚竹罔。《易·解卦》君子以赦過宥罪。《書·大禹謨》罪疑惟輕。
【大】1. 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小”相对:~厅。~政。~气候。夜郎自~。~腹便便。 2. 指大小的对比:这间房有那间两个~。 3. 规模广,程度深,性质重要:~局。~众。 4. 用于“不”后,表示程度浅或次数少:不~高兴。 5. 年长,排行第一:老~。 6. 敬辞:~作。~名。~手笔。 7. 时间更远:~前年。 8. 〔~夫〕古代官职,位于“卿”之下,“士”之上。 9. 超过事物一半,不很详细,不很准确:~概。~凡。 | 1. 〔~夫〕医生(“夫”
【大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蓋切。《正韻》度柰切,音汏。小之對。《易·乾卦》大哉乾元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域中有四大,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不同同之謂大。《則陽篇》天地者,形之大。隂陽者,氣之大。又初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天子視學,大昕鼓徵。《註》日初明,擊鼓徵召學士,使早至也。又徧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大報天而主日。又肥美也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士羞,庶羞皆有大,贊者辨取庶羞之大,以授賓。《註》大,以肥美者特爲臠,所以祭也。又過也。《戰國策》無大大王。又長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珪大尺二寸謂之
【你】1.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~厂。~方。 2. 泛指任何人:~死我活。
【犯】1. 抵触,违反:~规。~法。~罪。~颜(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)。~讳。 2. 违反法律的人,有罪的人:~人。罪~。 3. 侵害,进攻:侵~。秋毫无~。 4. 触发,发作:~病。~愁。~疑。 5. 做错事情:~错误。
【犯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防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鋄切,凡上聲。《玉篇》抵觸也。《廣韻》干也,侵也,僭也,勝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犯,勝也。《註》陵犯,得勝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兹用不犯于有司。《禮·曲禮》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。又《檀弓》事親,有隱而無犯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馭掌馭玉路,以祀及犯軷。《註》行山曰軷。犯之者,封土爲山象,以菩芻棘柏爲神主。旣祭之,則以車轢之而去,喻無險難也。又《字彙補》叶符店切。《歐陽修·新孀詩》蘭枯蕙死誰復弔,殘菊籬根爭豔豔。靑松守節見臨危,正色凜凜不可犯。
【下】1. 位置在低处的,与“上”相对:~层。~款。 2. 等级低的:~级。~品。~乘(佛教用语,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)。~里巴人(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,常与“阳春白雪”对举)。 3. 方面,方位:两~都同意。 4.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:~卷。~次。~限。 5. 由高处往低处,降落:~山。~车。~马。~达。 6. 使降落:~半旗。~棋。 7. 进入:~海。 8. 投送:~书。 9.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:~班。~课。 10. 谦辞:在~。~官。 11. 颁布:~令。
【下】〔古文〕丅《廣韻》胡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亥雅切,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又賤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
【十恶】1.封建时代刑律所定的十种大罪。《隋书·刑法志》:“﹝开皇元年﹞更定《新律》……又置十恶之条,多採后齐之制,而颇有损益。一曰谋反,二曰谋大逆,三曰谋叛,四曰恶逆,五曰不道,六曰大不敬,七曰不孝,八曰不睦,九曰不义,十曰内乱。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,虽会赦,犹除名。”唐长孙无忌《唐律疏议·名例一·十恶》:“周齐虽具十条之名,而无十恶之目。开皇创制,始备此科……自武德以来,仍遵开皇,无所损益。”元李行道《灰阑记》第二折:“你药杀亲夫,这是十恶大罪哩。”清林则徐《筹议严禁鸦片章程摺》:“近復将不供兴贩姓名者,由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