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zài wǒ qián nǐ yě gēn bù bǐ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【我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語可切,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又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又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又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又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又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【前】1. 指空间,人面所向的一面;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;家具等靠外的一面,与“后”相对:~面。~边。~方。面~。~进。~程。 2. 指时间,过去的,往日的,与“后”相对:以~。~人。~此。~科。~嫌。~言。~车之鉴。 3. 顺序在先的:~五名。 4. 向前行进:勇往直~。
【你】1.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~厂。~方。 2. 泛指任何人:~死我活。
【也】1. 副词,表示同样、并行的意思:你去,我~去。 2.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:一点儿~不错。 3.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:虽然你不说,我~能猜个八九不离十。 4. 文言语气助词(❶表判断;❷表疑问;❸表停顿;❹形容词尾)。 5.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:~罢。
【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又姓。明也伯先。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
【跟】1. 脚的后部,踵:脚后~。 2. 鞋袜的后部:高~鞋。袜后~儿。 3. 随在后面,紧接着:~随。~踪。 4. 赶,及:~不上班。 5. 和,同:我~他在一起工作。 6. 对,向:我已经~他说了。 汉
【跟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痕切,音根。《說文》足踵也。或从止作。《釋名》足後曰跟,在下旁著地,一體任之,象本根也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阽焦原而跟止。
【不比】◎不比bùbǐ[unlike]不同于,有差异,不可相比不想今年不比往年。——刘半农《拟拟曲》
【不比】1.不偏私。《论语·为政》:“君子周而不比,小人比而不周。”邢昺疏:“忠信为周,阿党为比。言君子常行忠信而不私相阿党。”2.不协和。《战国策·魏策一》:“文侯曰:‘鐘声不比乎,左高。’”鲍彪注:“比,犹协。”吴师道补正:“不比,言不和也。”3.不可相比;不同于。唐杜甫《奉赠王中允维》诗:“共传收庾信,不比得陈琳。”元马致远《汉宫秋》第四折:“休道是咱家动情,你宰相每也生憎,不比那雕梁燕语,不比那锦树鶯鸣。”刘半农《拟拟曲》二:“不想今年不比往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