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四十九宥
平仄:仄 仄 仄 平 仄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qǔ hé|gě xiē|suò nǐ yě fēn|fèn yōu shè jì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【取】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《集韻》《
【合】1. 闭,对拢:~眼。~抱。珠连璧~。貌~神离。 2. 聚集:~力。~办。~股。~资。 3. 不违背,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:~格。~法。情投意~。 4. 应该:~该。~当。“文章~为时而著,诗歌~为时而作”。 5. 总共,全:~家欢乐。 6. 计,折算:~多少钱。 7.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5”。 | 1.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,一升的十分之一。 2. 旧时量粮食的器具,容量为一合,木或竹制,方形或圆筒形。
【合】《唐韻》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曷閤切《正韻》胡閣切,音盒。《說文》合口也。又《玉篇》同也。《易·乾卦》保合太和。《詩·小雅》妻子好合。又配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天作之合。《前漢·貨殖傳》蘗麴鹽豉千合。《註》師古曰:蘗麴以斤石稱之,輕重齊則爲合。鹽豉以斗斛量之,多少等亦爲合。合者,相配耦之言耳。又會也。《禮·王制》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。《註》合,會也。又聚也。《論語》始有曰:苟合矣。《註》合,聚也。又答也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旣合而來奔。《註》合,答也。又閉也。《前漢·兒寬傳》封禪告成,合祛于天地神明。《註》李奇曰
【些】1. 表示不定的数量:一~。某~。~微。~许。 2.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比较的程度:病轻~了。 | ◎ 《楚词》中的句末助词。
【些】《廣韻》寫耶切《正韻》思遮切,瀉平聲。《廣韻》少也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《集韻》桑何切,音娑。挽歌聲。又《韻會》蘇箇切,娑去聲。語辭也。《楚辭·招魂》何爲四方些。《註》沈存中筆談,夔峽湖湘人,凡禁呪語末云娑婆訶,三合而爲些也。又同娑。邏些,吐蕃城名。又麼些,禿光些,皆蠻族。
【你】1.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~厂。~方。 2. 泛指任何人:~死我活。
【也】1. 副词,表示同样、并行的意思:你去,我~去。 2. 在否定句里表示语气的加强:一点儿~不错。 3. 在复句中表转折意:虽然你不说,我~能猜个八九不离十。 4. 文言语气助词(❶表判断;❷表疑问;❸表停顿;❹形容词尾)。 5. 表示容忍或承认某种情况:~罢。
【也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羊者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以者切,音野。語已辭。《說文徐註》語之餘也。凡言也,則氣出口下而盡。《玉篇》所以窮上成文也。《廣韻》語助之終。柳宗元曰:決辭也。又發語辭。《岑參詩》也知鄕信曰應疎。又姓。明也伯先。又《劉攽曰》詞人多以也字作夜音讀。《杜甫詩》靑袍也自公,是也。又《正韻》養里切,同迤。又《六書正譌》古文匜字。註詳匚部三畫。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忧】1. 发愁:~愤。~惧。~烦。~惶。~急。~煎。~思(a.忧念;b.忧愁的思绪)。~戚。杞人~天。 2. 可忧虑的事:~患。内~外患。乐以忘~。高枕无~。 3. 指父母之丧:丁~。
【忧】《集韻》尤救切,音祐。《玉篇》心動也。◎按《說文》集韻皆訓不動,惟玉篇訓心動。从心从尤。似應玉篇爲是。(憂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求切《正韻》於尤切。本作。今作憂。《說文》愁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思也。《疏》憂者。愁思也。《書·洪範》六極,三曰憂。又疾也。《禮·曲禮》某有負薪之憂。《註》憂或爲疾。又幽也。《易·乾卦》憂則違之。《註》謂時當幽隱也。又辱也。《易·繫辭》小人道憂也。又居喪曰憂。《書·說命》王宅憂。又孕病曰憂。《晉語》文王在母不憂。又人憂則頭低垂。《禮·曲禮》下于帶則憂。《註》憂則低也。
【社稷】◎社稷shèjì[thegodofthelandandthegodofgrain—thestate]土神和谷神,古时君主都祭祀社稷,后来就用社稷代表国家将军身被坚执锐,伐无道,诛暴秦,复立楚国之社稷,功宜为王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亦以明死生之大,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。——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
【社稷】1.古代帝王、诸侯所祭的土神和谷神。社,土神;稷,谷神。《书·太甲上》:“先王顾諟天之明命,以承上下神祇,社稷宗庙罔不祗肃。”《孟子·尽心下》: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。”2.旧时亦用为国家的代称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能执干戈以卫社稷。”银雀山汉墓竹简《孙膑兵法·见威王》:“战不胜,则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二回:“陛下今不自省,社稷立见崩摧矣!”陈白尘《大风歌》第一幕:“足下能肩此重任,真是社稷之福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