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
拼音: zán|zá nǐ shuō|shuì|yuè zài
【咱】1. 我:~不懂他的话。 2. 总称己方(我或我们)和对方(你或你们):~们。~俩。~一起去看戏。 | ◎ 〔~家〕我,自称之辞。 |zBn ㄗㄢ ◎ 方言,“早、晚”二字的合音:这~。多~。
【咱】《篇海》子葛切,音咂。俗稱自己爲咱。又《中州音韻》兹沙切,音查。義同。
【你】1.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~厂。~方。 2. 泛指任何人:~死我活。
【说】1. 用话来表达意思:~话。~明。演~。解~。 2. 介绍:~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~媒。 3. 言论,主张:学~。著书立~。 4. 责备:数~。 5.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 | ◎ 用话劝说别人,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:游~。 | ◎ 古同“悦”。
【说】〔《易·益卦》民説無彊。〕 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。
【再】1. 表示又一次,有时专指第二次,有时又指多次:~次。~衰三竭。 2. 表示重复或继续,多指未然:~说。 3. 表示更,更加:~勇敢一点。 4. 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:想好了~写。
【再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作代切,音載。《說文》一舉而二也。从冓省。《徐曰》一言舉二也。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廣韻》重也,仍也。《書·禹謨》朕言不再。《禮·儒行》過言不再。《註》知過則改,故不再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。又子例切,音祭。《楚辭·九章》背法度而心治兮,辟與此其無異。寧溘死而流亡兮,恐禍殃之有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