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guān nǐ zhòng jì yì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4. 姓。
【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又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
【你】1.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~厂。~方。 2. 泛指任何人:~死我活。
【众】1. 许多:与“寡”相对:~人。~多。~矢之的。芸芸~生。 2. 许多人:大~。群~。民~。~口铄金。~目睽睽。~叛亲离。~擎易举。
【众】《篇海類編》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(眾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仲切,終去聲。《說文》多也。《徐曰》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眾。《疏》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《書·湯誓》格爾眾庶。《詩·周頌》命我眾人。《黌山子損益篇》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又眾雨。《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》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婁爲聚眾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又《唐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音
【计议】议jìyì[talkover;consider;consult;deliberate;discuss;talkover;weighcarefully]计划;商议从长计议汉
【计议】谋划;考虑。《管子·轻重甲》:“计议因权,事之囿大也。”马非百新诠:“计议因权,即从权计画。”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:“欲修和亲,以辅身安国,计议甚高,为单于嘉之。”唐张九龄《敕突骑施毗伽可汗书》:“而戎俗少义,见利生心,故闕俟斤入朝,行至北庭有隙,因此计议,即起异心。”柔石《二月》二三:“他一路想,回到他底房内,他还坐着计议。”2.商量;商议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,臣请就汤鑊,唯大王与羣臣孰计议之。”《晋书·赵诱传》:“进退有疑,会羣吏计议。”明黄淳耀《诸葛亮论下》:“诸葛亮伐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