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贫与贱——杂剧·吕蒙正风雪破窑记

平仄:平 平 仄

拼音: pín yǔ|yù|yú jiàn

贫与贱释义

【贫】1. 穷,收入少,生活困难,与“富”相对:~穷。~寒。~民。清~。  2. 缺乏,不足:~乏。~血。~瘠。  3. 絮烦可厌:~相(xiàng )。~气(a.絮烦可厌;b.行动态度不大方。“气”均读轻声)。  4. 僧道谦称:~道。~僧。

【贫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符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皮巾切《正韻》毗賔切,音頻。《說文》財分少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寠,貧也。《註》謂貧陋。《疏》貧者,無財也。《書·洪範》六極,四曰貧。《傳》困於財。《詩·邶風》終寠且貧。《晉語》韓宣子憂貧,叔向賀之。又《韻補》叶頻眠切,音騈。《歐陽修·送魏主簿詩》士欲見所守,視其居賤貧。何用慰離居,贈子以短篇。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【贱】1. 价钱低,与“贵”相对:~卖。~价。  2. 旧时指地位卑下:~民。贫~。卑~。微~。  3. 谦辞,旧称与自己有关的:~姓。~躯。~内(妻子)。  4. 骂人的话:~人。  5. 指撒娇或不尊重、不知好歹:这孩子又和妈~。犯~。  6. 轻视:“常人贵远~近,向声背实”。

【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才線切《正韻》在線切,音羨。《說文》賈少也。《玉篇》下也,不貴也。《廣韻》輕賤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,大得民也。《書·旅獒》不貴異物,賤用物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糴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漢北平太守賤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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