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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得来不待亲——【双调】得胜令_银烛照黄昏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

拼音: qīn|qìng dé|děi|de lái bù dài

亲得来不待亲释义

【亲】1.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:~属。~人。~缘。双~(父母)。~眷。  2. 婚姻:~事。  3.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:~戚。~故。~邻。~朋。  4.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:乡~。  5. 本身,自己的:~睹。~聆。~笔。  6. 感情好,关系密切:~密。相~。~睦。~疏。  7.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:~吻。 | ◎ 〔~家〕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(“家”读轻声)。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来】1.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,与“往”、“去”相对:~回。~往。过~。归~。~鸿去燕(喻来回迁徙,不能在一地常住;亦喻书信来往)。  2. 从过去到现在:从~。向~。  3. 现在以后,未到的时间:~年。将~。~日方长。  4.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,表示约略估计:二百~头猪。  5. 做某个动作:胡~。  6. 用在动词前,表示要做某事:大家~动脑筋。 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做过(一般均可用“来着”):昨天他哭~。  8. 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的趋向:上~。  9. 表示发生:暴风雨~了。  10. 在

【来】〔古文〕徠《廣韻》落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才切,賴平聲。至也,還也,及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尚往來。往而不來,非禮也。來而不往,亦非禮也。又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公觀魚於棠,登來之也。《註》登讀爲得,齊人謂求得爲登來。又玄孫之子曰來孫。又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貽我來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作飴我釐麰。亦作。又呼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來瞽令臯舞。又姓。又《集韻》洛代切,音賚。撫其至日來。《孟子》放勳曰:勞之來之。又叶鄰奚切,音離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素問》恬澹虛無,眞氣從之。精神守內,病安從來。又叶郞

【不待】◎不待bùdài[needlessly]不必,不用;不等不待你来,他就走了

【不待】1.用不着;不用。《尹文子·大道上》:“善人之与不善人,名分日离,不待审察而得也。”《后汉书·逸民传·周党》:“臣闻尧不须许由、巢父,而建号天下;周不待伯夷、叔齐,而王道以成。”唐韩愈《处士卢君墓志铭》:“处士少而孤,母夫人怜之,读书学文,皆不待强教,卒以自成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十四回:“那死人,更不待説,漂的满河都是。”毛泽东《<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>的按语三八》:“现在我国不仅有许多到了学习年龄的儿童没有学校可进,而且还有一大批超过学龄的少年和青年也没有学校可进,成年人更不待说了。”2.不想;不愿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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