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三蕭
平仄:平 仄 仄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tiāo|tiǎo fù bō qīng lǒng màn niǎn
【挑】1. 扁担等两头挂着东西,用肩担着:~土。~夫(旧时以给人挑货物行李为业的人)。 2. 挑的东西:~担。 3. 挖取:~荠菜。 4. 量词,用于成挑儿的东西:一~儿白菜。 5. 选,拣:~选。~拣。~剔。~肥拣瘦。 6. 古同“佻”,佻达。 | 1. 用竿子棍棒等的一头举起或支起:~起帘子。 2. 用条状物或有尖的东西拨开或弄出来:~打。 3. 拨弄,引动:~拨。~动。~头。
【挑】《唐韻》吐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他彫切,音祧。《說文》撓也。一曰摷也。又器名。《儀禮·有司徹》二手執挑枋,以挹湆,注于疏七。《註》挑謂之歃,讀如或舂或抭之抭字。或作挑者,秦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湯堯反,又他羔反。又與佻通。偸薄也。《荀子·彊國篇》其服不挑。又《增韻》杖荷也。俗謂肩荷曰挑。又取也。今揀選人物亦謂之挑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了切,音窕。引也,撥也。《博雅》疾也。一曰弄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願與漢王挑戰,决雌雄。《註》擿嬈敵求戰,古謂之致師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卓王孫有女文君,好音,相如以琴
【复】1. 回去,返:反~。往~。 2. 回答,回报:~命。~信。~仇。 3. 还原,使如前:~旧。~婚。~职。光~。~辟。 4. 再,重来:~习。~诊。~审。~现。~议。 5. 许多的,不是单一的:重(chóng)~。繁~。~杂。~姓。
【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又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又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又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又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
【拨】1. 用手指或棍棒等推动或挑动:~动。把钟~准了。~冗(推开繁忙的事物,抽出时间)。~云见日。 2. 分给:~发。~款。~付。 3. 治理:~乱反正。 4. 掉转:~转马头。 5. 量词,用于成批的,分组的:分成两~儿。
【拨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北末切,音鉢。《說文》治也。《詩·商頌》王桓撥。《公羊傳·哀十四年》撥亂世,反諸正,莫近於春秋。又除也。《前漢·司馬遷傳》秦撥去古文,焚滅詩書。又發揚貌。《禮·曲禮》衣毋撥。又《增韻》捩開也。又轉之也。《戰國策》弓撥矢鉤。《註》撥,弓反也。又葬具。《禮·檀弓》廢輴而設撥,竊禮之不中者也。《註》撥可撥引輴車,所謂紼也。又鼓弦之物。《唐書·蘇頲傳》皇甫恂使蜀,檄取庫錢,市琵琶捍撥玲瓏鞭,頲不肯予。又叱撥,良馬名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襏切,音跋。絕也。《詩·大雅》枝葉未有
【轻拢慢捻】弹琵琶的两种指法。唐白居易《琵琶引》:“轻拢慢捻抹復挑,初为《霓裳》后《緑腰》。”清无名氏《帝城花样·琵琶庆传》:“当其轻拢慢捻,流盼送媚时,偷睨场后小儿辈,駢肩窥帘,喁喁私语,往往吃吃笑不能自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