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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为布施——杂剧·沙门岛张生煮海

平仄: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quán wéi|wèi bù shī

权为布施释义

【权】1.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:政~。~力。~威。~贵。~柄。~势。生杀予夺之~。  2. 有利的形势:主动~。  3. 变通,不依常规:~变。~谋(随机应变的计谋)。~术。智必知~。  4. 暂且,姑且:~且。  5. 秤锤:~衡。  6. 衡量,估计:~其轻重。  7. 姓。

【权】《唐韻》巨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逵員切,音拳。《玉篇》稱錘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孔子陳後王之法,曰謹權量。量多少者不失圭撮,權輕重者不失黍絫。又經權。《易·繫辭》巽以行權。《註》權,反經而合道者也。又平也。《禮·王制》原父子之情,立君臣之義以權之。又權謀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中權後勁。《杜註》中軍制謀,精兵爲殿。又權柄。《莊子·天運篇》親權者不能與人柄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權輿,始也。《詩·秦風》于嗟乎,不承權輿。又攝官曰權。《鼠璞》權字唐始用之。韓愈權知國子博士,三歲爲眞。又國名。亦姓。《左傳·莊十八年》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布施】◎布施bùshī[almsgiving]将金钱、实物布散施舍给别人依例布施

【布施】1.施予;施舍。谓施恩惠于人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若是,乃能媚於神而和於民矣,则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也。”《庄子·外物》:“生不布施,死何含珠为?”汉王充《论衡·定贤》:“使穀食如水火,虽贪恡之人,越境而布施矣。”2.犹普施。谓普遍施予。《荀子·哀公》:“布施天下而不病贫。”杨倞注:“谓广施德泽,子惠困穷,使家给人足而上不忧贫乏。”汉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深察名号》:“风行令而一其威,雨布施而均其德。”3.佛教传入中国后,以“布施”为梵文Dana(檀那)的意译词,故特指向僧道施舍财物或斋食。《北史·元太兴传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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