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tǎo qǔ wéi|wèi yì nǚ
【讨】1. 查究,处治:检~。 2. 征伐,发动攻击:~伐。声~(宣布罪行而加以抨击)。 3. 研究,推求:研~。探~。 4. 索取:~还(huán)。 5. 求,请求:~教(jiào )。~饶。 6. 惹:~厌。~人喜欢。 7. 娶:~老婆。
【讨】《唐韻》他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土皓切,叨上聲。《說文》治也。从言从寸。《徐曰》寸,法也。奉辭伐罪,故从言。會意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。《疏》討治有罪,使之絕惡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。《註》討,治也。又《廣韻》誅也。《類篇》殺也。《正韻》訶也。又除也。《公羊傳·隱四年》其稱人何,討賊之辭也。《註》討者,除也。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禮·禮器》君子之于禮也,有順而討也。《疏》順序而稍去之也。又《類篇》求也。《韻》探也。《正韻》尋也。《論語》世叔討論之。《註》討,尋究也。《後漢·王充傳》
【取】1. 拿: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2. 选择: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3. 采用: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4. 得到,招致: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5. 消去:~消。~缔。
【取】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又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又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又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又《集韻》《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3. 变成:成~。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6. 被:~天下笑。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4. 帮助,卫护。
【义女】所生而抚养或收认的女儿。元乔吉《两世姻缘》第三折:“小娘子本为义女,他却诈作亲生。”《古今小说·陈御史巧勘金钗钿》:“我举眼无亲,见了你,如见我女儿一般。你做我的义女肯么?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三四回:“我是当女儿嫁的。不信,你到他家去查那婚帖。我们写的是义女,不是甚么鸦头。”2.行义助人的女子。《镜花缘》第二六回回目:“遇强梁义女怀德,遭大厄灵鱼报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