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一東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liǎo|le yào gōng sǐ gōng qū zhāo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【药】1. 可以治病的东西:~材。~物。补~。毒~。草~。中~。西~。~剂。~膳。~到病除。良~苦口。 2. 有一定作用的化学物品:火~。炸~。杀虫~。 3. 用药物救治:不可救~。 4. 毒死:~老鼠。 5. 古同“约”,缠。 6. 草名,即“白芷”。
【药】《唐韻》以灼切《韻會》弋約切,音躍。《說文》治病草。《史記·三皇本紀》神農氏甞百草,始有醫藥。《急就篇註》草木、金石、鳥獸、蟲魚之類,堪愈疾者,總名爲藥。又《本草》芍藥。詳芍字註。又療也。《詩·大雅》多將熇熇,不可救藥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有虞氏之藥瘍也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藥氏,望出河内,後漢南陽太守藥崧,晉有牙門藥冲。又《韻會》式灼切,音鑠。灼藥,熱貌。《丘遲·思賢賦》心灼藥如傷。又旅灼切,音略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歸鴈鳴鵽,黃稻鱻魚,以爲勺藥。《註》勺藥,五味之和。藥音略。《西溪叢語》言勺藥者,乃以魚肉等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【死公】詈词。犹言死老头子。《后汉书·文苑传下·祢衡》:“后黄祖在蒙衝船上,大会宾客,而衡言不逊顺,祖慙,乃訶之,衡更熟视曰:‘死公!云等道?’”李贤注:“死公,駡言也。”鲁迅《坟·论“他妈的!”》:“经史上所见骂人的话,无非是‘役夫’,‘奴’,‘死公’。”
【屈招】在拷打威胁下,受屈招认。《京本通俗小说·错斩崔宁》:“可怜崔寧和小娘子受刑不过,只得屈招了。”《元典章·刑部二·提牢》:“罪重反轻者有所恃而不服,罪轻反重者有所畏而屈招。”明范受益《寻亲记·发配》:“一时被拷打,屈招是虚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