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 平 仄
拼音: sàn|sǎn zuò mǎn jiē shì fāng chén
【散】1. 分开,由聚集而分离:分~。解~。涣~。~落。~失。~逸。 2. 分布,分给:~布。~发(fā)。天女~花。 3. 排遣:~心。~闷(mèn)。 4. 解雇:他干的不好,让那家饭店给~了。 | 1. 没有约束,松开:松~。~漫。懒~。~曲。~记。~板。~文。披~头发。 2. 分开的,分离的:~居。~乱。~座。~兵游勇。 3. 零碎的:~碎。~装。~页。 4. 中医称药末:~剂。丸~膏丹。
【散】〔古文〕枚《廣韻》《韻會》蘇旱切《集韻》顙旱切,音傘。,通作散。《易·說卦》風以散之。《禮·曲禮》積而能散。又《公羊傳·莊十二年》散舍諸宮中。《註》散,放也。又《博雅》布也。《廣韻》散,誕也。《增韻》又宂散,閒散。《韻會》不自檢束爲散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散人又惡知散木。《註》不在可用之數。又姓。《書·君奭》有若散宜生。《傳》散氏,宜生名。又酒尊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鬯人》凡疈事用散。《註》漆尊也,無飾曰散。《儀禮·燕禮》酌散西階上。《註》酌散者,酌方壷酒也。《禮·禮器》賤者獻以散。《註》五升曰散。○按《周禮》《
【作】1. 起,兴起,现在起:振~。枪声大~。 2. 从事,做工:工~。~息。~业。 3. 举行,进行:~别(分别)。~乱。~案。~战。~报告。 4. 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~恶(è)。~弊。~梗。~祟。~态。~色。~为。~难。~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 5. 当成,充当:~罢。~保。~伐(做媒人)。~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 6. 创造:创~。写~。~曲。~者。 7. 文艺方面的成品:~品。不朽之~。 8. 同“做”。 9.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
【作】〔古文〕胙《唐韻》則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各切,臧入聲。興起也。《易·乾卦》聖人作而萬物覩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東作。又振也。《書·康誥》作新民。又造也。《禮·樂記》作者之謂聖。《詩·鄘風》定之方中,作于楚宮。又爲也。《詩·鄭風》敝予又改作兮。又始也。《詩·魯頌》思馬斯作。又坐作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。又將作,秦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秩二千石,掌宮室。又作猶斮也。《禮·內則》魚曰作之。《註》謂削其鱗。又汨作,逸書篇名。又姓。漢涿郡太守作顯。又與詛同。怨謗也。《詩·大雅》侯作侯祝。又《集韻
【满】1. 全部充实,没有余地:~足。~意。充~。饱~。美~。~腔热血。琳琅~目。~载而归。 2. 到了一定的限度:~员。~月。不~周岁。 3. 骄傲,不虚心:自~。志得意~。 4. 十分,全:~世界(到处)。~堂灌。~天飞。~园春色。 5. 使满,斟酒:~上一杯酒。 6. 中国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于辽宁、黑龙江、吉林、河北等省和北京市、内蒙古自治区:~族。~文。~汉全席。 7. 姓。
【满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莫旱切《集韻》母伴切,音懣。《說文》盈溢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不自滿假。《傳》滿謂盈實。《正義》滿以器喩,故爲盈實。《管子·霸言篇》地大而不爲,命曰土滿。人衆而不理,命曰人滿。兵威而不止,命曰武滿。又姓,晉滿奮。又《集韻》莫困切,音悶。同懣。《說文》煩也。或省作滿。《前漢·霍光傳》憂滿不食。又《韻補》叶美辨切,音免。《蘇軾詩》南都從事亦學道,不恤枯腸誇腦滿。問羊他日到金華,應時相將遊閬苑。又、満、。
【街市】iēshì[downtownstreets]商店较集中的市区
【街市】的街衢。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事始一》:“崇寧大观以来,内外街市鼓笛拍板,名曰‘打断’。”元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二折:“自思到此,甚的是闲街市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三八回:“百姓携老扶幼,填塞街市,争来识认晋侯。”清昭槤《啸亭杂录·孝感之战》:“数日至杨镇,民已逃窜,街市空闃。”瞿秋白《饿乡纪程》三:“不知怎么,天津的街市也似乎格外凄凉似的。”
【芳尘】花。晋庾阐《杨都赋》:“结芳尘於綺疏。”南朝宋谢庄《月赋》:“緑苔生阁,芳尘凝榭。”唐司空曙《送高胜重谒曹王》诗:“想君登旧榭,重喜扫芳尘。”《乐府群玉·赵文宝<朝天子·送春>》:“堤上芳尘,桥边飞絮,树头红一片无。”2.指美好的风气、声誉。《宋书·谢灵运传论》:“屈平、宋玉导清源於前,贾谊、相如振芳尘於后。”唐韦应物《送云阳邹儒立少府侍奉还京师》诗:“甲科推令名,延阁播芳尘。”3.指名贤的踪迹。清王夫之《薑斋诗话》卷二:“梦得而后,唯天分高朗者,能步其芳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