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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书省散了些火伴——【南吕】一枝花_咏庄宗行乐

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 仄 仄

拼音: liǎo|le sàn|sǎn xiē|suò shàng shū shěng huǒ bàn

尚书省散了些火伴释义

【了】1. 明白,知道:明~。一目~然。  2. 完结,结束:完~。~结。  3. 在动词后,与“不”、“得”连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~。办得~。  4. 与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后连用,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:那还~得! | 1.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,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:写完~。  2. 助词,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,表示变化,表示出现新的情况:刮风~。

【了】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郞鳥切《正韻》盧皎切,聊上聲。《增韻》決也。《廣韻》慧也,曉解也。《後漢·孔融傳》融年十二聰慧。煒曰:小而了了,大未必奇。又《宋書·戴法興傳》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,得法興使爲之。又訖也,畢也。《晉書·傅毅傳》天下大器,非可稍了,而相觀每事欲了,生子癡了官事,官事未易了也。《杜甫詩》岱宗夫如何。齊魯靑未了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了,快也。秦曰了。又秦吉了,鳥名。《仇池筆記注》似鸚鵡,腦有肉冠,能言笑。

【散】1. 分开,由聚集而分离:分~。解~。涣~。~落。~失。~逸。  2. 分布,分给:~布。~发(fā)。天女~花。  3. 排遣:~心。~闷(mèn)。  4. 解雇:他干的不好,让那家饭店给~了。 | 1. 没有约束,松开:松~。~漫。懒~。~曲。~记。~板。~文。披~头发。  2. 分开的,分离的:~居。~乱。~座。~兵游勇。  3. 零碎的:~碎。~装。~页。  4. 中医称药末:~剂。丸~膏丹。

【散】〔古文〕枚《廣韻》《韻會》蘇旱切《集韻》顙旱切,音傘。,通作散。《易·說卦》風以散之。《禮·曲禮》積而能散。又《公羊傳·莊十二年》散舍諸宮中。《註》散,放也。又《博雅》布也。《廣韻》散,誕也。《增韻》又宂散,閒散。《韻會》不自檢束爲散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散人又惡知散木。《註》不在可用之數。又姓。《書·君奭》有若散宜生。《傳》散氏,宜生名。又酒尊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鬯人》凡疈事用散。《註》漆尊也,無飾曰散。《儀禮·燕禮》酌散西階上。《註》酌散者,酌方壷酒也。《禮·禮器》賤者獻以散。《註》五升曰散。○按《周禮》《

【些】1. 表示不定的数量:一~。某~。~微。~许。  2.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比较的程度:病轻~了。 | ◎ 《楚词》中的句末助词。

【些】《廣韻》寫耶切《正韻》思遮切,瀉平聲。《廣韻》少也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《集韻》桑何切,音娑。挽歌聲。又《韻會》蘇箇切,娑去聲。語辭也。《楚辭·招魂》何爲四方些。《註》沈存中筆談,夔峽湖湘人,凡禁呪語末云娑婆訶,三合而爲些也。又同娑。邏些,吐蕃城名。又麼些,禿光些,皆蠻族。

【尚书省】东汉设置,称尚书台,或称中台。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,下分各曹,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。唐代曾改称文昌台、都台、中台,旋复旧称。尚书省与中书省、门下省合称三省。长官为尚书令,其副职为左右仆射。元代尚书省时置时废;明代各部均直接对君主负责,遂不设尚书省;清制同。

【火伴】◎火伴huǒbàn[comrades-in-arms]等于说“战友”。古代兵制以十人为火,共灶起火,故称同火者为火伴出门看火伴。——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火伴皆惊忙。

【火伴】北魏时,军中以十人为火,共灶炊食,故称同火者为火伴。后泛指同伴。《乐府诗集·横吹曲辞五·木兰诗之一》:“出门看火伴,火伴皆惊忙。”唐元稹《估客乐》诗:“出门求火伴,入门辞父兄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四四回:“西山地面广阔,可令童威、童猛弟兄带领十数个火伴那里开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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